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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夏绩恩:建议移动电话实行按秒计费(2)

来源:人民网(北京)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6 17:20 
核心提示:为此,夏绩恩建议: 一、尽快取消目前不合理的按分计费模式或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与处罚。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应当对违反诚信、公平、合理原则的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垄断霸王计费模式予以清理和取消,还消费者

为此,夏绩恩建议:

一、尽快取消目前不合理的按分计费模式或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与处罚。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应当对违反“诚信、公平、合理”原则的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垄断霸王计费模式予以清理和取消,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反垄断”任重而道远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期待此项工作能够善始而善终;同时不仅冀希望各相关部门切实维护市场公平,不仅需要反垄断实现充分市场化,更需要深化体制改革作为支撑并切实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而且高需要相关部门根据《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对三大营运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儆效尤。

二、尽快实施合理、公平和诚信的按秒计费或“四舍五入”计费模式。工信部、发改委(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在切实取消目前计费模式的基础上尽快(按照技术、设备等难易程度)选择实行:①.实行全新的以按秒计费的模式;②.完善按分计费的模式引入“四舍五入”计费交易法则(不足30秒不计费,超过30秒按一分钟计费),使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亦使经营者诚实服务、摒弃不合理、不诚信和不道德的垄断经营模式。

三、尽快实施电信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听证。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发言透露:“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均属于公益型国企”。所以,电信服务收费理当属于《价格法》第十八条所涉及的“自然垄断经营”或“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等政府定价行为的范畴,其服务收费方式和服务价格亦应当纳入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畴。工信、发改委、工商等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决不允许越俎代庖,并严格执行《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举行公开听证,并最后经过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后方可执行。同时,对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行为应当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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