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热锅”上的余额宝

来源:21世纪网 作者:邢智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06 09:12 
核心提示:银监会前副主席蔡鄂生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但其快速发展至今就需要有规则来监管。他呼吁各方不要把支付宝余额宝与传统的银行业对立起来看,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新生事物。

文章原标题为《“热锅”上的余额宝 两会大佬怎么看?》

余额宝已成今年“两会”热点话题,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们纷纷发表对余额宝的看法。

要支持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对余额宝等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会更加完善。

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的观点简洁明了:“互联网金融是创新,是好事儿。”

银监会前副主席蔡鄂生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但其快速发展至今就需要有规则来监管。他呼吁各方不要把支付宝余额宝与传统的银行业对立起来看,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新生事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4日表示,要支持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创新,同时将适当采取措施其对可能产生的流动性、价格波动等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他提醒,投资者首先应对其投资产品性质进行了解,然后再进行投资。

被誉为基金业之父的王连洲认为,“余额宝本身就是一只普通的货币基金,具有金融创新意义。从长期来看,货币市场基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是一种良性竞争。”王连洲认为,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并不会动摇银行的存款基础。他指出,为应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挑战,银行会主动加大对服务的改善,研究推出各种创新金融产品。而货币基金将成为促使银行改善服务的催化剂,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宏观理解。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表示,余额宝崛起是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最大事件,它推动了货币基金进入寻常百姓视野,但其初始宣传基本忽视了货币基金的风险特征,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对这一违背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开始没有做出反应,给市场预期带来了困扰。”谢卫提到。

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3月3日刚被银监会聘为特邀顾问。他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东西,由于技术的发展,有利于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从这个角度讲,互联网金融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理由,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却对余额宝有独特的看法。他对余额宝的看法谈不上是绝对支持,他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挑战和冲击,它绝不会全是负面的,一定会带来创新的因素,要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在历史上起到的革命性的作用。“中国在第三次产业大潮里不能再擦肩而过。”贾康表示,“不过,互联网金融要权衡好发展和规范,总体来说需要在发展中规范,对创新点要特别审慎处理。它一定会有毛病,但不是说看到毛病就把它掐了。”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余额宝的钱,用来投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存回银行,这个一圈,钱成本升高了,对实体经济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将来利率市场化以后,这个(收益率)整体会下去,对实体经济要有帮助,而不是钱转来转去大家互相挣钱。”马蔚华表示,“没有银行协议存款,那余额宝的货币基金谁要?最终还不是要回到银行吗?现在如果商业银行的同业存款放开了,余额宝的盈利空间就很小了。”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全国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时透露,就互联网监管而言,人行牵头相关部门正在搞一个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目前已经开了好几次会议,讨论相关问题。他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的主体过去分工不够清晰,有些是交叉性的产品,并不能明确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同时,监管的规则也不是那么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强化互联网金融在资本金要求,风险拨备要求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和要求 。

东方资产前任总裁梅兴保认为:“互联网金融丰富了客户的选择,非常便捷,我们要留出观察期。不同于传统金融,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上,各国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没有太多国际经验可以借鉴。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提前谋划,明确谁来管。”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广州分行行长、外管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今年带来了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建议。他在建议中写到,由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多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确,且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容易对金融体系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冲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提交了《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保险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提案》。吴焰在提案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中蕴含的群体性金融风险不容忽视:一是互联网金融投资门槛低,主流客户群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二是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众多,互动性强,风险扩散传播速度快;三是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不高,内控制度亟待完善;四是承诺保底高收益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吴焰建议,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此外,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