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邵广禄:超额17%完成村通任务
5月17日消息,1969年5月17日,国际电信联盟第二十四届行政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决定把国际电信联盟的成立日——5月17日定为“世界电信日”,并要求各会员国从1969年起,在每年5月17日开展纪念活动。今年是国际电信联盟成立146周年,今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主题是:信息通信技术让农村生活更美好。
中国联通副总经理邵广禄
在2011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大会上,中国联通副总经理邵广禄介绍,多年来中国联通统筹考虑村通工程与公司农村区域的业务发展。因地制宜的实施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累计投资35.5亿,共完成14431个村通任务。其中包括12299个自然村,1861个行政村,以及271个兵团林场的村通任务,超额17%完成工信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邵广禄还介绍了具有农村特色的应用服务,他举例12316农科在线业务。12315农科在线业务是由农业部和各级农委主导和协调,为广大农民提供时时权威的信息和专家咨询服务的信息化业务。
目前12315农科用户数达到53.2万户,覆盖广大农村用户群体,用户对热线依赖程度比较高,以吉林省为例,12315日呼入量达到1.1万次,平均每次拨打8.2分钟。
以下为邵广禄在本次大会的发言实录:
邵广禄: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参加今天的会议,借此机会向大会报告一下中国联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农村生活的主要工作。
中国联通推进农村信息化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中国联通农村信息化,一是要按照政府要求,积极履行中国联通的社会责任,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村通工程及信息下乡的工作。
二,将农村信息化作为社会信息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覆盖广泛一些基础网络资源,依托功能先进的应用平台,发挥宽带及3G网络和智能终端优势,持续推进信息技术在农村和农业的深度应用。
深入推进村通工程,铺设信息化的致富道路,多年来中国联通统筹考虑村通工程与公司农村区域的业务发展。因地制宜的实施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累计投资35.5亿,共完成14431个村通任务。其中包括12299个自然村,1861个行政村,以及271个兵团林场的村通任务,超额17%完成工信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结合公司的农村地区的网络建设目标,兼顾目标村的通信需求和业务发展的潜力,合理的选择GSM网,WAP站等网络,以及规定通信网等多种形式。打通四为一体信息传播通道,借助功能强大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通过语音热线,短彩信,互联网,以及纸质黄页等多种途径进行信息传播的功能,打通了政府涉农企业和农民间的多方位的信息沟通渠道,从村村通电话到宽带,以及移动互联网下乡,让农民朋友与城市的居民共享现代生活。
搭建了功能强大的信息应用服务平台,中国联通搭建了全国和省两级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了呼叫中心,短信、彩信平台,Wap业务平台,3G可视电话等功能。其中全国平台提供全国级的服务支撑,省级平台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支撑。在实践中从农村现实需求出发,加强与政府的合作,积极开发推广多种实用便捷的特色信息化应用业务,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好评和称赞。
下面介绍几项特色的应用服务:第一个例子,是12316农科在线业务。12315农科在线业务是由农业部和各级农委主导和协调,为广大农民提供时时权威的信息和专家咨询服务的信息化业务。目前12315农科用户数达到53.2万户,覆盖广大农村用户群体,用户对热线依赖程度比较高,以吉林省为例,12315日呼入量达到1.1万次,平均每次拨打8.2分钟。(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