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积极应诉:谈判大门依旧敞开(2)
就在爱立信在欧洲三国发出诉讼之后,中兴也发起了反戈一击。4月2日,中兴通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起针对爱立信在华专利无效之诉讼。“在欧美国家并非不去做针对爱立信专利无效的申诉,只是在中国先迈出第一步。”
王海波介绍,由于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专利的有效性状态会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产生变化,目前,中兴通讯就在对爱立信的专利有效性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
诉讼只是双方矛盾的表象,利益之争才真正伤筋动骨。中兴通讯2010年年报显示,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80.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45%,占整体营业收入的54.18%,其中欧美地区收入同比增长了50%,占整体营业收入的必中提升至21%,首次成为中兴通讯海外收入比重最大的区域。
“中兴通讯2007年研发、2008年上市的SDR新一代软基站产品在全球的出货量已经超过70万台。”中兴通讯GSM/UMTS产品线总经理张建国说。
中兴在土耳其、罗马尼亚、匈牙利、比利时、德国等欧洲国家已经实现了系统设备的商用。“由于引入了中兴通讯作为合作伙伴,荷兰KPN集团下属的德国子公司E-Plus的赢利状况得到了改善。目前,中兴通讯在德国、马来西亚以及中国也正在搬迁爱立信等公司原有的2G设备。”张建国说。
就在不久前,中兴通讯对外宣布,将与和黄旗下的Hi3G合作,在瑞典和丹麦建设全球第一个LTE FDD/LTE TDD双模网络,全球第一个双模4G网络落户在了爱立信的老家瑞典,这对于长期坐在移动设备厂商头把交椅上的爱立信是个不折不扣的刺激。
每年将公司收入的10%投入到研发上,处于博弈中的中兴并未全无底气,所以,王海波指出:“中兴不惧怕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威胁,中兴一定会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过,他同时强调,“中兴也不放弃和任何第三方在IPR上进行交叉许可。”
何以收场?
诚如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所述,发起诉讼在国外是一种正常做法,是公司之间利益冲突时的谈判筹码,其目的就是为了自身争取利益。尽管爱立信目前只经营系统设备,但其拥有2G/3G的核心专利,爱立信也希望像高通那样收取手机授权的专利费。
不过,高通的授权模式并不具备可复制性,而且,伴随着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IPR的布局也越来越分散到更多的持有人手中。调查数据显示,中兴LTE核心专利占比达行业7%,跻身全球设备商前五位。
爱立信此前曾表示自己拥有25%的LTE专利,是拥有LTE专利最多的厂商。爱立信全球副总裁兼技术战略部主管Eric Ekudden去年底造访中国时表示,25%的数字是基于当时的核心专利计算的,待所有的专利都尘埃落定后可能会发生一些微弱的变化,但爱立信在LTE核心专利方面的领先地位不会改变。
看来爱立信和中兴要博弈的领域远远不限于几天前的诉讼,难道双方就这样旷日持久地僵持下去?对此,上述分析人士给出了四个字:“肯定和解。”
爱立信和中兴也曾相互青睐过,2005年5月19日,爱立信和中兴通讯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提供TD-SCDMA解决方案。根据协议,爱立信将以OEM的合作方式,将中兴通讯的TD-SCDMA Node B产品集成到爱立信的无线接入网络中。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双方还将合作参与中国的TD-SCDMA测试项目。所以,双方具备和解的基础。
而且,专利纠纷的和解案例也不在少数。华为和思科的和解最具代表性。思科对华为发起的专利诉讼纠缠了近两年,华为最后获得了自己相对满意的结局,在诉讼过程中,华为能够变被动为主动。一年后,曾深度参与此案的华为策略合作总监胡力耘博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有着与华为类似的中国企业给出了如下建议。
首先,要做好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尊重自己的知识产权,更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当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首先要管好自己,自己认为自己真正没事,才能理直气壮。因为许多国际规则我们不懂。还得请具有国际水平的好律师,他们不仅会帮助你在法律上去澄清事实,而且对推动你的内部管理的进步,也很有帮助。千万不要惊慌,不要把时间浪费到抱怨、发牢骚上,尤其对手是“大腕”时,更需要有信心,沉着应对。(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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