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两名保安值班打声讯电话两个月打掉话费7314元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李东华、富心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9 13:25 
核心提示:两名物业保安一起在值班期间,因拨打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声讯电话,造成话费支出7314元。物业公司在先行赔偿受害单位后,将下属两名保安告上法庭追索赔偿款。昨天,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7194元;朱某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120元。 张

两名物业保安一起在值班期间,因拨打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声讯电话,造成话费支出7314元。物业公司在先行赔偿受害单位后,将下属两名保安告上法庭追索赔偿款。昨天,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7194元;朱某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120元。

张某与朱某是物业公司派驻至上海某涂料公司担任保安的。2010年8月、9月,张某、朱某一起值班期间,两人分别利用警卫室电话拨打万国声讯电话,共产生声讯费7314元。10月14日,涂料公司致函物业公司,提出因张、朱两人利用警卫室电话拨打声讯电话导致其8、9月份电话费异常偏高,物业公司负有主体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故向物业公司提出7314元的经济索赔要求。之后物业公司对张、朱两人拨打声讯电话产生的费用7314元做了抵扣,并行使追索权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张某和朱某共同承担损失7314元。

张某在庭上理直气壮地说,其拨打声讯电话是因为工作非常疲劳,用来提神。因单位没有声明过不能拨打声讯电话,故单位也有责任;电话是其与朱某各自打的,自己打得多一些,虽然曾出具“朱某只打了一个声讯电话”的证明,但那是为了给朱某保住工作。因此,张某要求朱某也共同承担责任。

朱某则表示,声讯电话主要都是张某打的,其只打过一个电话。期间,自己还劝阻过张某不要打声讯电话,因此只同意承担一个声讯电话的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朱某利用警卫室电话拨打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声讯电话,造成案外人涂料公司的财产损失,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朱某主张其只打过一个声讯电话,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证明,可予以确信。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