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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价格水平为什么一直在下降?(3)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10 10:16 
核心提示:至于价格监管,国际上曾经的监管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定价监管、投资回报率监管和价格上限监管。各国的电信业务曾经几十年间一直由一个绝对的垄断者提供,大部分国家的垄断电信企业是国有企业。由于对垄断者日益滋生

至于价格监管,国际上曾经的监管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定价监管、投资回报率监管和价格上限监管。各国的电信业务曾经几十年间一直由一个绝对的垄断者提供,大部分国家的垄断电信企业是国有企业。由于对垄断者日益滋生的低效率不满,各国政府一直对垄断者进行较为严格的定价监管,以提高经济效率。电信市场准入逐渐放开后,各国逐渐采用投资回报率监管。但由于监管机构和被监管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1984年起又陆续采用了价格上限监管。价格上限监管适用于由垄断向竞争过渡的市场结构以及竞争性市场结构。

和资源类的行业不同,电信行业的价格管制,除非能证明在位企业(或显著市场势力企业,即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垄断权,一般不会采用价格的下限管制。在我国,唯一可以与电信行业比拟的(即经济学特征比较接近的)可能是银行业。我国曾经长期对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进行管制,但现在利率管制也在逐步取消,银行业将全面步入市场化轨道。

2014年5月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取消电信资费审批,所有电信资费将执行市场化调节。这意味着电信资费将完全市场化,由企业自主定价。即从理论上说,电信总体价格水平的升降均是可能的。

与此同时,国家鼓励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并拟成立旨在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的铁塔公司,将非竞争性的资产剥离,作为公共服务管理,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建设更有活力、更加均衡的市场。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电信行业的改革,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社会各界包括普通老百姓均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这应当是我们电信人引以为自豪的事情。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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