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独家报道 >

5G时代的政务传播——视听新媒体发展论坛在蓉举办(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9-05-29 17:46 
核心提示:田丰在发言时表示,森林消防队伍分布在我国74%的国土面积和92%的国境线上,担负着多样化的应急救援任务,具有丰富的新闻资源,是新闻素材的富矿。森林消防自转制以来,同人民网和人民视频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推出

田丰在发言时表示,森林消防队伍分布在我国74%的国土面积和92%的国境线上,担负着多样化的应急救援任务,具有丰富的新闻资源,是新闻素材的富矿。森林消防自转制以来,同人民网和人民视频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推出过多部获得广泛关注的优秀作品,取得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实现了共赢。

郭强在发言中说,视听新媒体将成为主流内容形态,在公安政务宣传中的重要地位也日益凸显。做好新媒体公安政务宣传工作要把握三个关系,即在内容上注重政治性与传播性的统一,在效果上把握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在组织上推动个体性和矩阵性的统一,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福广在发言中提出,5G时代全媒体政务传播改变了政务媒体的“高冷”面貌,打造“四全媒体”,促进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务信息的快速传播,服务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是近年来政务媒体发展的重要方向。

唐维红做了题为《5G时代的政务传播让群众生活更美好》的主旨发言,她提出,优质产品优势助力政务新媒体内容传播、内容运营优势助力政务新媒体机构建设、评估风控优势及时引导网络公信力、 先进技术优势实现政务服务效果最大化等四大优势赋能政务新媒体。她表示,构建政务传播新空间必须要掌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融合发展、加强新媒体产品设计研发、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宋建武在主旨发言中提出,主流媒体自主可控的互联网传播平台为核心的现代传播体系,将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新平台,应正确处理好影响媒体融合发展的四大关系,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

人民网舆论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祝华新在会上发布了《政务短视频发展研究报告》。报告建议政务新媒体首先评估入驻平台,借助平台影响力达到1+1>2的效果;立足本地化运营,打造地方到中央的短视频矩阵;坚持术业有专攻,联合“两微一端”等做好政务发布,运用差异化优势,打造个性化特色政务号。

“大国顶梁柱·阔步新时代”中央企业优秀形象宣传片网络展播系列活动在论坛上正式启动。

人民网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人民视频董事长唐维红(左三),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副局长刘福广(右三),中国石化宣传部副主任王涛(左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宣传部副主任叶润(右二),中国中车集团宣传部部长高亢(左一),中宣部媒体融合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宋建武(右一)参加启动仪式

国家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与人民视频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共建森林消防信息发布平台,打造包含突发事件直播、信息发布等视听产品;通过举办公开课、培训营等方式,聚焦新媒体短视频创意策划和创作生产,在全国森林消防机关培养专长突出的一批融媒体宣传人才。

国家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政治部副主任田丰,人民网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人民视频董事长唐维红签约。(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