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独家报道 >

张宏森:立足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和创新(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9-03-20 20:06 
核心提示:中央对机构改革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总体要求是,聚焦全国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聚焦全国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和创新性发展,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的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全媒体
中央对机构改革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总体要求是,聚焦全国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聚焦全国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和创新性发展,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的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署名文章中提出了“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的挑战和机遇”“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论述,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广电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我们的改革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

下面,我结合广播电视部门机构改革后的新定位、新要求,就当前总局和广播电视行业的几项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目的是凝聚广电系统内外,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广播电视行业发展中的全局性、关键性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合力攻关、共克难题,共同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和创新性发展。

一、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让广播电视在新时代焕发全新生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紧迫性课题正是广电行业面临的实质性任务。曾几何时,广播电视作为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强势媒体,如今正在全媒体时代遭遇多种挑战。广电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受到竞争对手的“十面埋伏”,感受到传播优势的“风吹浪打”。全媒体时代的挑战给广电行业的历史优势设置了很多难题,标出了一连串深刻的问号。我们难以回避群众的听力和视线正在发生转移;难以回避广电媒体的影响力传播力正在被分散和降低;难以回避最新科技成果和网络信息优势与广电行业嫁接的迟缓与薄弱;难以回避以上原因所造成的广电机构正面临的生存挑战和发展压力。这就是结合行业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紧迫性课题”的具体理解和深刻体验。

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已经成为宣传思想领域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广播电视部门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曾经说过,“我们可以回到过去,却终究不能改变历史”,因此,我们要直面问题,正视挑战,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大无畏的精神,攥紧新时代的“紧迫性课题”,交出广电人的优秀答卷,以技术创新、理念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媒体深度融合,不断巩固、壮大、拓展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一要打造智慧广电融媒体

目前,中央和各级广电部门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正在取得积极成效。去年,总局在贵州召开了“推进全国智慧广电建设现场会”,对传统广电行业向智慧广电迈进提出了新要求。今年,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特别是注重将新媒体、新业态的新理念、新优势融入广播电视媒体之中,打造广电行业新模式,焕发广播电视全新生命力。智慧广电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内容,不断拓展边界;智慧广电也不仅仅是科技创新成果的物理性叠加和一般性转换,更应该是观念层面的重塑和思维方式的转变,是在融合发展中对广电媒体功能和应用更为清晰的定位、更具开拓的延展、更加宏观的定义。(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