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绵阳市文广新局收入为9376.17万,支出为9147.26万(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有关部门拨付的专项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文化活动:反映举办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反映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支出。
15.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6.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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