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宣言
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推动广电跨越、跨界、跨域的协同创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大数据是从电视到电视+、从电视+到智慧广电的重要支撑。今天,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各省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北京发起成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
我们郑重宣言:
建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旨在共同搭建全国广电大数据平台并建设收视数据调查分析机构,实现数据共享、联合发布,努力构建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导向正确的收视评价体系,打造全国收视调查市场健康发展新格局,探索大数据助力电视+与智慧广电发展新方向。
作为一家全国性、行业性业务联盟,“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承诺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尊重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团结进取,维护行业声誉。
“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将通过共同搭建的广电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流通与共享,挖掘数据价值,探索广电行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共同打造全国权威数据发布品牌和产品,扩大行业影响力。同时,探索与收视调查公司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建立覆盖全国的全媒体与全样本收视数据运营公司,实现专业化运营。
联盟将打造并建立健全大数据产品体系。面向政府提供专业、权威的舆情监控服务;面向电视台、节目制作单位提供节目收视研究数据;面向广告商提供广告分类与精准投放数据支持;面向有线网络公司提供经营数据支持和个性化服务。
建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契合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联盟内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利益。联盟将积极探索更为健康和谐的产业生态系统,搭建全新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融合发展,探索电视+与智慧广电发展新模式,助力中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让我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共同开创中国广电大数据的美好未来!
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
2015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