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正式亮相
2015年3月7日,歌华有线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正式发布,在此份规划中,歌华有线表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离不开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始终在关注企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歌华有线董事会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平衡股东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筹融资规划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5 -2017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将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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