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其他 >

电视4K时代已经到来?仍存在诸多标准 不成熟

来源:中关村在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5-01-16 11:09 
核心提示:当然,流媒体供应商们也在致力于解决视频优化问题,试图完美平衡画质与带宽。Beamr公司发明了一种优化软件,可以适当舍弃一些不需要4K输出的画面,从而将带宽需求降至9.5Mbps,这显然是积极的。当然,这仍需要一些时间。

今年似乎是一个购买4K电视的好时机。基本上,所有电视厂商都拥有更丰富的4K产品线,价格也越来越低廉;量子点等新技术则让4K旗舰机型看上去更漂亮。显然,4K不是3D,分辨率的提升是一种更底层、更具有意义的技术标准,没有人再怀疑4K电视的存在意义。

不过,2015年真的是最佳的4K电视购买时机吗?可能并不是。整个4K市场依然处于发展初期,大量不同的标准尚未统一,包括电视系统、4K流媒体服务、编码器、广播系统及带宽等等,至少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今年即便你购买了4K电视,仍无法发挥它的最大价值。

太多的不同标准

新一波的智能电视平台之争即将展开,三星发展自家的Tizen产品,LG采用WebOS,松下采用FirefoxOS,夏普及索尼则使用专用系统或AndroidTV,这种情况不仅难为了应用开发者,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则在于排他性会导致一些4K流媒体应用仅仅会出现在某个平台上。

另一方面,编码器仍是一种障碍。以国外流媒体服务商为例,Netflix和亚马逊使用HEVC/H.265解码器,谷歌、YouTube则使用其他标准,国内的流媒体平台则暂时未知。虽然今年的新款4K电视将同时支持多种解码器标准,但有可能并非全兼容。

接下来,你还需要考虑4K卫星服务、画面音效联盟、影音内容的各种不同标准和服务,也就是说,即便你已经决定选择了某一品牌的4K电视,但短期内无法获得全面的4K内容体验,直至4K蓝光光盘这种通用性的标准诞生。

带宽也是一个问题

4K电视内容的一个主要获得方式是流媒体,这便需要足够快的网络带宽支持。比如Netflix的4K流媒体服务,推荐带宽至少为25Mbps,而1080P内容则仅需3Mbps。显然,这个标准有些略高,即便是在网络发达的美国市场,也仅有19%的用户可以达到这一标准。

当然,流媒体供应商们也在致力于解决视频优化问题,试图完美平衡画质与带宽。Beamr公司发明了一种优化软件,可以适当舍弃一些不需要4K输出的画面,从而将带宽需求降至9.5Mbps,这显然是积极的。当然,这仍需要一些时间。

至于国内4K流媒体服务,由于本身国内影视剧资源并非4K设备拍摄,片源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短期内用户只能通过电视厂商有限的内容服务来体验4K了。

1080P电视仍不可忽视

显然,1080P电视仍是非常值得考虑的。一方面,4K电视的到来让它们的价格不断走低,诸如LGOLED、夏普AquosQ+等型号,均为高质量的1080P机型。同时,1080P流媒体内容更加丰富,标准也相对统一,内容获取形式更多样化,所以目前在可用性方面,1080P机型是好于4K的。

总结

可以肯定的是,2015年的4K电视款式会越来越多,画质和功能也会更棒,内容资源也一定会比去年更为丰富。但就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4K依然不会在今年达到成熟期,适当观望显然更理智。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