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海信电视频遭消费者诟病(2)
西湖消协张秘书长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最大陷阱就是:宣传陷阱。宣传陷阱主要是由厂商、经销商或者促销员形成,他们为了更好的进行商品营销,有时会对产品过度宣传,造成对产品功能、技术等进行夸大而造成的。而这种对产品的过度宣传,也一般多有几种手段形成,包括混淆产品概念、型号,对产品功能的夸大,以及对技术落后过时产品的不正当清货促销等等。
类似这种情况,消费者在进行挑选的时候,对于促销员宣传或者广告词中涉及的技术内容,应该对促销员进行细致的询问,或者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清楚一些新概念词,切忌被新名词混淆视听,多花了冤枉钱。
如同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增加了消费者分辨电视本质的难度,当然以上的这些概念都清楚的提示了产品的类型及功能,但是有些厂商或者经销商却会选择各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将产品功能过度放大,造成消费者花了更多钱,却只买到功能一般的产品。遇到可能会被夸大的功能,或者消费者所看重的功能方面,一定要多了解清楚该功能的实际功效,谨防被不法商家误导。
购买家电需开具正规发票 注意三包内容
此外,购买家电时的发票须有正规单位开具,作为商品进行三包的依据,保修的政策因为厂商的不同,而各家不同,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应看好商家的保修政策。
许多消费者可能遇到过在卖场购买产品时,由于货源紧张的原因,延迟发货时间的事情,无论是产品退还或者维修都能按照规范来,但是依然要提醒消费者确认发票时间,不要因为延迟发货的原因,造成发票过早开具,从而损害消费者享受三包的权利,尤其以时下流行的网上购物为甚,由于物流的原因造成出货与到货时间差距过长,而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
需要看清楚厂商的保修政策,也要注意保修政策中的保修与包修区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在三包商品名单中的商品在一年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所以消费者在够前咨询时一定要确认包修和保修的不同时间范围,切莫因为一时的疏忽造成后期使用维护中的麻烦。
家电维修收费有标准 勿信工作人员一面之词
大量的消费者在投诉中,均反映电视机售后维修费用高,收费不合理的问题。的确,平板电视机过保后维修费用名目繁多,其中包括上门费、开机费、检测费、维修费等,若所维修的电视机需更换零件,则还需另外收取材料费。最典型的问题就是,一个价值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电容坏了,如需要厂家上门维修,则需另外收取20-50元不等的上门费,150-300元不等的维修费。
对于维修费的收取,不少消费者也争议颇大。维修,顾名思义是指有通过开机检测,判断故障后通过努力恢复了零件的正常使用功能。如果没有开机检测,就不存在维修,如果直接更换零配件也不存在维修,故不少消费者认为开机费、维修费和材料费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多项收费直接导致了电视机售后维修成本的增加,对此不少厂家理直气壮声称,收费是迫不得已,因为厂家的售后成本开支也很大,首先要建立售后队伍,并进行长期有效的技术培训;其次需要向上游供应商购买零配件;最后还要备件,库存有压力等等。当然最后还会告知消费者,所有的收费均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符合国家的收费规定。
最后,张秘书长通过本网告知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家电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维修记录等相关凭证,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或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