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液晶电视继续上演“竖线门”
2月28日,网友沈先生给人民网家电频道打来电话称,家中2009年5月购买的东芝40ZF500C液晶电视,从今年1月18日起,电视开机时,左边10公分宽的屏幕被会不同颜色的竖线条占满,闪动一段时间后,最后就会变成两条细线,且在关机前不会消失。当天,沈先生立刻与客服人员取得联系。38天后的2月25日,东芝售后维修部给出了“换屏”的答复。沈先生大为不满。
沈先生在网上搜集资料,才知道自己购买的型号正是2008年东芝“竖线门”事件中所包含的问题机型。他认为 ,电视屏幕出现“竖线”,这不是一般的质量问题。2008年时,东芝电视出现竖线、黑屏还可以“换机”,现在同样出现“竖线”故障,为什么处理方法不同?“换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东芝应召回相关的劣质产品。
沈先生追问维修人员,换屏后,电视显示效果能否得到保证?东芝维修部的人员回答说,维修部只负责维修,工作是按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进行的,现在只能帮消费者做换屏处理,而且换屏一事是不需要事先再单独与消费者沟通的。维修人员还说,电视显示出现“竖线”故障,非东芝一家独有。对于其他问题,该维修人员未做出明确的回答。沈先生认为,由此看来,维修人员应该十分清楚,即使是换屏,也不敢保证屏幕的显示质量。记者也在互联网上看到一些投诉,在换屏或换机之后,仍有东芝电视出现“竖线”、黑屏等质量问题。
记者与东芝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询问东芝液晶电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换机?客服人员说,这要看维修部检测的结果与总部的意见。
2008年12月,全国各地陆续有用户反映,使用时间超过700小时到1000小时之后,东芝平板电视46FX300C会出现显示“竖线”故障,同时,该款机器还存在黑屏与死机问题,媒体称之为东芝“竖线门”事件。对于东芝所做的善后工作,当时有媒体评价,东芝最大的错误就是反映迟钝。
维权群体依然存在 东芝何时召回问题产品?
记者在搜狐家电论坛和万维网家电论坛中看到,有消费者反映,东芝ZV、ZF、XF系列的机型仍存在“竖线”、黑屏、死机等问题。据悉,2008年12月,40多名消费者在QQ上建立了“东芝竖线门-维权群”,集体要求东芝召回问题电视,现在,该群已有网友383人。
在维权群中,有消费者反映:要想成功换机,至少先要经历“两次换屏”;成功“换机”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09年,当时,媒体曝光了东芝“竖线门”事件。直到今天,仍有网友加入到“东芝竖线门-维权群”中。不少网友反映,家中平板电视出现的“竖线”、黑屏故障,仍未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记者从媒体报道以及相关投诉中看到,从2008年起的一段时间内,消费者要求东芝集体召回缺陷液晶电视的呼声不断,但在当时,东芝官方以中国平板电视无召回法规为由拒绝召回。
2010年7月,中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发布,规定家用电器生产者在我国境内的召回措施需与境外相当,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召回义务。
有业内人士表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企业售后服务应该及时跟上,如果东芝放任屏幕质量问题进一步扩大,不尽快解决,其品牌信誉度和品牌竞争力将遭到严重影响,从而导致消费者对整个日系品牌的产品质量产生怀疑。
日本家电企业产品召回案例介绍: 2008年9月,日立、松下两大巨头因屏幕存在“竖线”质量缺陷,相继在日本发布32英寸液晶电视召回公告,日立决定对其W32L-H8000、W32L-HR8000、W32L-H9000、W32L-HR9000等4款彩电采取免费检修召回措施;松下决定对其TH-32LX600一款32英寸液晶电视采取免费检修,更换零部件召回措施。
夏普于2009年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对其2004年3月—2005年8月期间所生产的LC-26GD1、LC-26GD2、LC-26GD3、LC-26AD5、LC-26GD6等5款存在屏幕仰角设计不合理导致用户头晕不适等性能缺陷的液晶电视采取免费检修召回举措。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