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与OTT合作分成
2013年MWC上,Viber总裁Talmon Marco提出了与无线运营商分享收入的合作方式,向运营商伸出了合作之手。Marco认为运营商所提供的类似产品joyn不够“酷”,客户体验不好,因此“没有未来”。他提议运营商与Viber合作,Viber给合作运营商的客户提供折扣,合作运营商能够吸引客户选择更高的数据套餐来提升客户价值。
Viber是一个跨平台支持IOS和Android手机免费网络通话与发短信的产品。它有良好的通话质量,并且支持Push推送通知机制。也就是说,用户不必启动软件或后台保持在线,其它用户也能通过Viber拨通。手机会自动收到来电的推送通知并响铃提示,在被叫方接听之后才会启动Viber,整个使用体验就像普通的电话一样。Viber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是整合了本机通信录,并自动将也申请了Viber服务的客户加到用户列表中——可以直接免费电话或是短信。它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分流运营商收入的OTT厂商。
面临OTT带来的威胁,德国电信总裁Rene Obermann曾经表示过:“我们当然不想成为哑管道供应商,也许我们不能控制整个网络,但我们有端到端的服务质量。”Marco的这个“化敌为友”的举动,一定会让Obermann感觉到多少有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感觉。但仔细一想,Marco的提议其实有道理。未来行业是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从产品到服务的高度融合。互联网企业一定能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尤其是需要快速创新的互联网通信产品领域。那么,运营商拿出一部分资源(或收入),换取将话音承载到成本更低的数据网络上,同时借此与Viber共同深挖客户价值。这就能够让运营商在较短时间内以风险代价较小的方式实现了在该市场的切入。
一直以来,OTT和运营商之间的关系被认为只有两种:一种是竞争者的关系;第二种是提供服务的关系,运营商通过提供差异化服务,向OTT收取更多利润来补贴相应的管道损失。这种二者之间合作关系还是非常之少见的。Viber伸出了手,主流运营商会握上去吗?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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