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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法规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利剑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0 00:04 
核心提示:多年以来,由于部分平板电视企业借口三包没有明确规定而拒不执行平板电视三包,让消费者深受其害,并因此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几年来,黑龙江消费者协会受理了相关投诉2324件,其中大部分是由于企业坚持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显示屏不属于主要部件而引起的

多年以来,由于部分平板电视企业借口三包没有明确规定而拒不执行平板电视三包,让消费者深受其害,并因此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几年来,黑龙江消费者协会受理了相关投诉2324件,其中大部分是由于企业坚持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显示屏不属于主要部件而引起的。由于缺乏相关的强制性法规,使得在调解这些纠纷时非常难。因为消费者协会只能进行调解,如果有企业拒不接受调解,协会也没有办法,导致大量消费者投诉难以解决。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消协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之上,联合省工商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0年制定了我国首部关于平板电视三包的强制性法规——《黑龙江省液晶及等离子电视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办法》规定,“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为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和IC电源板”,其三包有效期与黑白和彩色电视机一样为三年。《办法》还对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挂件和底座单独销售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消费者购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时,对座架和壁挂架可任选其一,经营者不得另行计价;如果消费者想同时购买座架和壁挂架,销售者可对其中之一另计价款。”

现实中,在三包有效期内,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不愿换货而选择退货时,经营者是按自开具发票之日至退货之日,按每日0.1%的折旧率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如此一来,一台液晶或等离子电视机的价款,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的第二年零9个月就没了,此时消费者无法选择退货,因为一分钱也退不回来。《办法》要求,在黑龙江省境内销售的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退货折旧率,比照黑白电视机的退货折旧率,从原来每日0.1%降低到每日0.05%

自《办法》出台后,那些原来拒不执行三包规定的企业纷纷改变态度,开始按照《办法》的规定改变自身的服务举措,消费者投诉也明显减少,效果非常明显,这充分说明强制性法规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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