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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成为法律上的“人”还有多远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王京仔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5-10 11:32 
核心提示:中国的学者们也在行动。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中心承办的“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上,多位专家就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展开讨论

本文原标题:《合肥女生曾恐慌无人机窥探隐私  机器人成为法律上的“人”还有多远》

2018年4月16日,英国上议院发布了一份名为《人工智能在英国:充分准备、意愿积极、能力爆棚?》的报告,这份长达183页的报告在关注人工智能在英国发展的同时,更聚焦伦理道德问题,提出在发展和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有必要把伦理道德放在核心位置,以确保这项技术更好地造福人类。

诚然,人工智能在全世界高速发展的同时,其不确定性带来的新挑战也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

图为:“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研讨会现场(王京仔摄)

中国的学者们也在行动。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中心承办的“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上,多位专家就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展开讨论。

话题一:智能机器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

人工智能发展下催生的机器人是否应当视为“法律上的人”,是最为专家们关注的一大法律问题,直接关系到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尽管从智能机器人的发展现状来看,人工智能机器人已经逐步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表达能力,但尚未对传统民事法律主体理论提出颠覆性的挑战,在短期内仍应坚守,不宜将智能机器人规定为民事主体。

智能机器人是人类创造出来的,虽可能代替人类从事相关活动,但本质是受其自身算法而决定,尚不具备人类所具有的自主思考的意识和能力,且智能机器人尚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故目前人工智能机器人还不能也没必要成为民事主体。(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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