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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车黑白之争:无奈被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滑明飞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5-01-08 09:43 
核心提示:在国际上日趋流行用互联网思维改造预约出租汽车的大潮下,中国市场为何遇到如此大的阻力?在看似为不同目标群体服务的定位下,互联网专车多大程度上动了传统出租车的奶酪?增量和存量的市场又该如何协调发展?

导读:互联网专车的管理上,北京比上海祭出了更为严厉的一刀。目前,北京执法人员查到的所有使用滴滴打车、易到用车以及快的打车软件来提供专车服务,全部属于“黑车”运营。

在国际上日趋流行用互联网思维改造预约出租汽车的大潮下,中国市场为何遇到如此大的阻力?在看似为不同目标群体服务的定位下,互联网专车多大程度上动了传统出租车的奶酪?增量和存量的市场又该如何协调发展?

业界期待,国家监管机构可以参照一些国外经验,根据专车特征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机制,以一种新的方式将社会资源分享出来。

“我们打击的是私家车(营运),租赁车如果是合法合规是没问题的。”1月7日,就打车软件提供的“专车”是否是黑车问题,上海市交通委社会宣传处副处长黄晓勇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道。

去年8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其中对私家车挂靠打车软件平台提供专车服务进行严厉打击。

1月6日,北京相关部门也就专车问题正式表态。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梁建伟称,目前执法人员查到的所有使用滴滴打车、易到用车以及快滴打车软件来提供专车服务的,全部属于“黑车”运营。

不同于上海的是,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的发言来看,不仅私家车提供专车服务属于非法营运,使用租赁公司车辆提供专车服务也可能是“黑车”营运。

梁建伟表示,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只要从事出租车服务就是非法营运。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市交通执法总队首都机场大队副大队长边京军介绍,“在实际执法中,我们会调查到底是谁提供的这种服务。若查到租赁公司的车,我们会调查到底是谁组织的这种服务,如果是租赁公司就会罚租赁公司,如果是司机私下从事营运,则会处罚司机。”

对于方兴未艾的专车行业,一旦专车被认定为“黑车”,滴滴打车、快滴打车、易到用车这样的服务提供商将面临生死挑战。

滴滴打车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互联网的方式预约专车是一个新生事物,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在缺乏一个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规范,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可能认为无法可依,我们希望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让整个行业长远、有序、健康的发展。

争议从未间断

自去年美国Uber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以及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相继推出专车服务后,关于专车是否合法合规的争议从未间断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部分打车软件公司一开始曾尝试将私家车整合,通过网络向用户提供专车预约服务;目前则是更多的通过打车软件公司(提供信息和渠道)与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劳务公司(提供司机)、用户签订四方协议提供专车预约服务。

从目前上海和北京相关部门的表态来看,对于这两种模式的合规合法判定有相同的地方,也存在分歧的地方。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梁建伟称,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除了正规出租车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提供出租车服务。同时,根据2014年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上海市交通委社会宣传处副处长黄晓勇也表示,上海打击的主要是私家车参与专车营运。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傅蔚冈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私家车参与专车服务,无论相关部门还是业界,基本不存在争议,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确实不被允许。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人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一直强调,专车服务都是和正规的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合作的,作为平台,不会和任何私家车车主签订合作协议。

因此,最大的争议在于第二种模式,通过四方协议使用租赁车辆进行营运是否合法合规?黄晓勇表示,租赁车如果是合法合规的就没问题;而按照梁建伟的说法,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只要从事出租车服务就是非法营运。

对此,滴滴打车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四方协议的方式提供专车服务并不违规违法,但因为涉及商业秘密,无法披露具体的合作模式。

傅蔚冈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四方协议模式本质上是租赁公司提供的一种服务,只是加入了打车软件平台。他介绍说,传统的汽车租赁公司无法提供代驾服务,但消费者可以通过劳务公司寻找代驾,然后完成租车流程。只是传统模式下,消费者租车的时间较长,现在缩短为几十分钟。同时,专车模式下,表面上看租车的主体是司机,其实通过四方协议,消费者才是真正的租车主体,然后通过劳务公司找了一个代驾司机,这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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