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应及时提醒“流量超标”
如今用智能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了,数据流量对广大手机用户来说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夸张地说,流量正在逐渐取代语音,成为移动通信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类。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与电信运营商之间关于流量的争议频发。就在近期,“律师状告运营商流量套餐清零”、“泰国游天价流量费”、“河北移动更改无限流量卡”等有关“流量”的事件频见媒体。
在这些事件背后,电信运营商确有不足,但也遭遇了不少误解,甚至还有难以说出的无奈。不过,正如一位电信专家所说,“消费者的维权行为,能够让运营商变得更聪明,从这个角度讲,也算是件好事。”
事件一
律师告运营商流量套餐清零
事件还原:近日,长沙律师刘明以消费者身份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他的理由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流量,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
解读
套餐属限时优惠服务
在套餐流量清零这个问题上,一向观点难以统一的电信行业内从业者和专家们,却罕见地几乎一致表态支持套餐流量月底清零。包括项立刚、付亮、“奥卡姆剃刀”等行业专家都在网上撰文对此进行了解释,支持的观点基本可归结为三点。
一是套餐属于“限时优惠服务”,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但要求用户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同时运营商也向用户提供资费更高的用多少收多少钱的标准资费;二是电信运营商基础建设和基础运营成本很高,而其个体服务成本较低,因此用户每月支付的套餐资费,实际上很大部分是分担运营商的网络运营成本,这种成本结构也决定了流量不可能无限期结转;三是套餐余量清零是全球大部分运营商执行的国际惯例,虽有些运营商推出可结转套餐,但资费却高于不可结转套餐。
改进
应下调套餐外标准资费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在解释套餐余量清零合理性的同时,也提出运营商确实还存在着改进空间。
首先就是运营商要根据大多数用户的需求,不断优化自己的服务,包括资费套餐设计;另外,也要推动套餐外资费和标准资费下降。付亮还特别提出,如果用户当月套餐使用超出,运营商应及时提醒用户续选优惠的叠加包,同时给予用户一定的缓冲期,即续包生效前所使用的流量也应被计入续包流量中,而不是以标准资费征收。
日前,广州电信“试水”剩余流量不清零,未用完手机流量可转入次月使用,或赠送给朋友。虽然“流量捐赠”活动有限定时间,只针对广州地区天翼安卓手机用户,但此举立即引发热议,有网友大赞广州电信“业界良心”。
事件二泰国微信发照片花2095元
事件还原:上月15日,重庆的杨女士花1980元报了曼谷六日游的旅游团,在泰国游玩期间,她通过微信上传了10张照片,而在回国后,她发现自己的手机资费清单上流量费用高达2095元。当地运营商也通过核实消费记录证实,杨女士在泰国期间共使用了100M左右的手机流量,按照当地2分钱/KB的漫游流量资费计算,确实话费超过了2000元。
解读
流量漫游消费者存三误区
电信专家项立刚介绍,在流量出境漫游的问题上,消费者一般存在三个误区,第一个是不清楚出境漫游时产生的流量资费要远远高于在国内的资费,且出境所使用的流量是不计入用户国内业务套餐的;第二个是认为运营商大大提高出境漫游资费以获取暴利,其实用户出境漫游资费主要是由当地运营商所定,用户在境外产生的费用国内运营商也仅为代收,绝大部分是要还给境外运营商的;第三个则是认为自己不使用手机中的应用就不会产生流量,而实际上手机中的一些应用在自动更新、自动联网的过程中也会产生流量。
据记者了解,国内运营商在用户申请开通国际漫游功能时都会主动提醒用户可以在出境期间暂时关闭数据流量功能和彩信功能,以避免不经意间产生高额的费用支出。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境外可以用两种较为便宜的手机上网方式,一种是选择购买当地的短期电话卡或者上网卡,另外就是尽量在有免费Wi-Fi网络的区域上网。
改进
及时提醒与流量
付亮表示,对于运营商来说,帮助用户减少因为出境漫游产生的高额资费损失的办法,一是及时提醒,即在发觉用户有超出正常情况的流量使用尤其是在境外使用时,应尽快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用户,避免用户造成更大的损失;另外就是制定流量 顶政策,也就是给用户设定一个每月流量使用上限,或者资费支出上限,当用户超出这一上限时,即自动暂时关停用户的业务,从而避免损失。
不过他同时也表示,这两种做法的实施本身也存在着困难。首先就是对于未来流量的使用情况无法准确预判;再者,设定 顶政策,对于需要在境外保证通信畅通的用户又会带来麻烦,实际上,运营商也曾经因此遭到过用户的投诉。
事件三河北移动更换无限流量卡
事件还原:今年7月,一些多年前办理过河北移动15元包月无限上网套餐的用户收到了河北移动的通知,他们原本的无限上网套餐被更改为了每月15G流量 顶套餐,一些超出这一 顶值用户被暂停上网功能。
解读
无限流量不合理运营商有责任
项立刚和付亮同时认为,在这件事上,运营商无疑是有错的,当地移动15元无限流量卡的存在也不合理。(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