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抢夺用户及小米困境的反思
本文原标题:《从软件抢夺用户及小米困境,AI创业能总结点什么》
2016年6月这个时间点是个思维错乱的时候,关键在于前一波的互联网红利消耗殆尽,后一波的机会看着在那里,但各种尝试却只见开销,不见成绩。此前总结的各种方法论,在这样一个过渡时刻,基本失效,所以不管是求利的还是求理想的都有点抓瞎。
软件的以快打慢
理解一种产品究竟应该怎么运作首先要理解的是产品的先天特质,其次才是产品的人为属性。比如工具和社交网络都是软件,所以有软件共通的特性,但由于用户的需求场景不同所以产品的打磨上一个要刷工具自身的存在感,一个要避免用户的存在感被淹没。基于软件的共通特征就会出些方法论,比如最小可行化产品(MVP),精益等,所有这些特征骨子里依赖软件是纯比特产品,试错成本极低,并且可以在线更新,相当于随时可以召回。基于这种特征,那就可以把用户卷进来,形成一个实时反馈的系统。所以此前的软件产品确实可以讲是唯快不破。
这种快在2C的产品上其优势还不只体现为迅速获得用户反馈,连带着还体现在公关、营销等各种环节。比如说:两个类似的产品,一个先发,抢占了用户心智,那对后发的同类产品而言在广告上可能是灾难性的,因为你花同样的广告费可能只能获得一半的点击量(赶集杨浩涌在一次演讲中专门提到这问题)。同理这种快的思想也可以延伸到融资上,某某领域第一的名头通常对融资会很有帮助。
与快所对应的是产品差异化的艰难,一个非常尴尬的事情是你可以把产品打磨的很好,这对于吸住用户也确实有帮助,但拷贝一个软件产品远比想的容易。谁没能力做出一个淘宝那样的产品!之所以产品差异化艰难关键就在于此前的很多产品骨子里并非技术驱动,而模式与纯粹的产品设计是极度容易被抄袭的。这样一来能产生差异的点核心是用户量,而如上所说,快对于打出这种差异至关重要。
硬件的以慢打快
硬件不是不可以像软件那样做快,关键是硬件的快、成本价销售、后端变现等是绑定在一起的一套逻辑,但拿一点出来做就容易东施效颦。这背后最需要的是交叉补贴。也就是说如果硬件真的可以在后端变现,并有软件规模效应那硬件就可以不赚钱,否则戏法就玩不下去。
在今天很多人开始反省小米的模式,但早在2014年9月,小米如日中天的时候,我曾经这样分析过小米的潜在问题: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小米可以持续产品持续让人尖叫与发烧么?如果不行那就会呈现股市中常见的那种迅速繁荣-毁灭的模式。
这受两个关键因素制约,一个是技术供给;一个是组织的创造能力。(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