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60亿元的映客,其实是自己买下了自己?(3)
从该基金的注册时间,和LP变更时间来看,应该是为了配合上市公司并购做的项目基金。从草案中可以看出,嘉会投资的LP的潜在回报,是将这部分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五年之内卖掉。
同时,《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如协议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完毕第一期对价或第二部分的支付尚未完毕,映客的管团队有权随时解除《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三)总结
映客在早先昆仑万维出售股权之时,估值为70亿。根据草案,本次交易也达到了60亿。但是本次的交易的第一部分,上市公司购买映客团队的股份,实质性是现金流转了一圈,映客团队将收购款增资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从而间接贷款给上市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并不是真金白银的现金交易,这个环节发生的现金易手仅仅是29亿和21.6亿的差额,7.4亿。
理论上,这个部分交易的定价和标的估值没有实际关系,因为实际的交易双方,上市控股股东出让的是7.4亿现金和控股公司42%的股份;映客团队出让的是其持有的48%的股份。控股公司,宣亚投资等四个公司的财务情况并不透明,比如有无负债和其他业务,公开信息仅披露宣亚投资下有一投资平台,将承载第二部分的交易。因此,控股公司的估值是不透明的。这样,因为交易双方都有股权,则控股公司、映客的价值只能是相对而言。假如映客估值100亿,第一部分标的金额48亿,控股公司依然可以按照7.4亿现金、42%的股权,兑换映客48%的股份,并给上市公司48亿贷款。非关联股东需要判断的,是实际的映客的价值,是60亿,100亿,还是其他。
作为参照物,第二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映客投资机构的交易尤为关键,因为投资机构完全退出,是独立第三方,且这部分价格是纯现金,应该是公允的。但如上,这部分交易因为不牵涉上市公司,信息较少,比如没有该基金的出资方的信息、资金是否到位、基金是否为单项目基金、基金是否有特殊条款等,有些因素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定价。尤其是嘉会投资的公开承诺会将该部分股权积极注入上市公司,对很多愿意接盘的投资人是不小的诱惑。
无论如何,作为一个刚上市不久的公司,直接入场并购移动直播行业的龙头,并且以小博大,方案复杂但是平衡了各方面利益,且不需要证监会重组委审核,无论成败与否,的确是不多见的经典案例。
作者简介:Cidic,新三板某公司高管,前投行和投资人士,专注互联网行业,欢迎加微信joeycidic交流。爱扑网络CFO,独立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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