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乱,乱直播
本文原标题:《网络直播:监管风暴已接近尾声还是刚刚揭幕?》
写在前面:
直播的好日子到头了?
继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出手介入“网络直播”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正式介入“网络直播”监管。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并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那么,网络直播的监管格局是否至此已经明确?还是说后续还会有其他相关部门介入?网络直播行业及映客、斗鱼、一直播等直播平台将何去何从?
“直播乱,乱直播”。
这就是网络直播行业的现状。前者是指直播平台众多但普遍资质不齐,后者是说在鱼龙混杂的直播行业中擦边球式内容愈演愈烈。
从起初的游戏直播、唱歌直播等,再到闹出“直播造人”,网络直播在从小众、窄众走向大众的过程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低俗化、色情化等问题。
针对直播内容乱象,此前,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已经分别从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加强网络直播及直播平台管理提出了要求。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就备受关注的“网络直播”再次设定新闻直播方面的监管要求。
那么,在直播内容多样化,直播监管多维下,未来的网络直播行业将走向何方?映客、斗鱼、一直播等网络直播平台未来还将面临怎样的监管压力?
直播乱象:情色、低俗及擦边球式内容屡禁不绝
从技术原理上看,国内“网络直播”可分为两类,一是在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例如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的直播,这类直播原理是将电视(模拟)信号通过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实时上传网站供人观看,相当于“网络电视”;
另一类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直播”: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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