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乱,乱直播(3)
2016年4月14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斗鱼、虎牙直播、YY、熊猫TV、战旗TV、龙珠直播、六间房、9158等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列入查处名单。
随后,北京网络文化协会组织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酷我、映客、花椒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在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
此外,按照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而按照广电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其中,网络传播方式包括: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
显然,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网络直播是可以纳入“视听节目”,由广电总局予以管理的。
因此,广电总局成为网络直播领域的第二大监管部门,随后,2016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
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成为第三大介入网络直播监管的监管部门。
简单说,直播内容中涉及“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等时政类新闻信息的,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直播洗牌:平台有证继续上岗,无证退场或卖身他人
当前《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设立的监管机制或模式,基本参考了2016年2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改革思路,包括:总编辑设立要求、信息发布审核、用户实名注册等。
截至目前,除去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等平台外,早已拥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中的一证或多证,大多数专业直播平台普遍面临无资质或资质少的困境。
比如,斗鱼直播所属主体“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花椒直播所属主体“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可能尚未直接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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