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公司系统三家单位荣获自治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6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宁夏电力公司与其所属的吴忠利通区供电局、红寺堡区供电局共同荣获自治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该公司系统同时有4名员工荣获自治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
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该公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从严治企为主线,坚持法制宣传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法治工作与电网业务相融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力不断提高,全面完成了 “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该公司构建了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对普法工作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尤其是在经费上,从公司到系统各单位都设立了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订购各种普法资料,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公司坚持对“五五”普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形成了“目标层层分解、进度层层明确、监督层层到位、责任层层落实”的全方位普法工作体系,保证了“五五”普法规划和计划落到实处。
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该公司制定了《“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管理办法》,保证了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广大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该公司先后举办了多期普法专干培训班、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积极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经过五年持之以恒的法制宣传教育,公司广大干部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新提高,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重点的依法治企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