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公司电费回收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7月30日,记者从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门了解到,公司当年电费回收率100%,陈欠电费全部结清,电费回收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为确保完成电费回收任务,规避电费风险,宁夏公司自年初开始就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紧抓电费回收工作不放松,多措并举确保电费回收。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电费回收指标,横向落到单位,纵向细到月份,将电费回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组织力量攻坚克难,派专人对电费回收难点、重点客户进行驻厂或蹲点催收,力保企业资金优先用于交纳电费。坚持预付电费政策不动摇,对传统工业企业以及其他有风险的用户采取全额预付电费或增加分次抄表结算电费的次数,有效防范电费风险。密切关注政府政策新动向,超前做好电费风险防范,充分利用SG186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稽查监控系统做好电费回收的全程监管,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弥补”,营销人员发扬“三千”精神,用真心、诚心感动客户,对发现的欠费隐患及时采取包括技术手段、法律手段在内的措施,遏制新欠电费发生,确保了电费回收“颗粒归仓”。
积极主动解决陈欠电费。因为深刻的历史原因,自2005年8月起,受市场、国家宏观调控以及银川市城市规划搬迁等影响,东方企业经营困难,电费出现拖欠,至2008年11月全部停产,共计欠缴宁夏电力公司电费27096.09万元。宁夏东方企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工业骨干企业,主要生产铁合金产品,企业出现欠费后,宁夏公司一直坚持不懈、多方努力,通过法律仲裁、财产保全、督请自治区政府以东方企业土地搬迁补偿费清偿所欠电费等多种手段积极催缴。今年公司变压力为动力,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6月21日,在宁夏公司新一届领导及营销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在相关部门及银川供电局的积极配合下,在银川市政府的见证下,东方企业与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7月17日,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向公司电费账户拨付了东方企业拖欠的 26495.37 万元电费资金(不含政府同意减免的为银川市代征的城市建设附加费600.72 万元),使困扰公司近 8 年之久的陈欠电费全额收回,累积8余年的陈欠电费回收彻底解决、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至此宁夏公司陈欠电费全部结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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