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宣传月活动
3月22日,山东公司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职工队伍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
《通知》指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是推动公司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国家电网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客观需要。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司系统选树一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的劳动模范,其中集团公司层面重点宣传10名劳动模范。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树立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劳模精神成为鼓舞和引领广大职工投身“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通知》要求,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二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方案,细化活动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要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集中宣传月活动,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作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实现公司“十二五”目标的过程,作为凝聚力量完成公司全年工作任务的过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要认真总结,深化提高。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学习宣传劳模先进事迹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使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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