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专家:废除食盐专营只是个时间问题
改革食盐专营时机已经成熟,但进展取决于相关利益方的博弈
【背景】目前,中国对食用盐实行专营专卖。近年来,关于食用盐专营存废的争论一直持续。在决策层面,有关方面早已拟定了盐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性文件,以期推进盐业市场化改革,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出台。
就整个盐业而言,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工业用盐,约占全部盐消费量的80%以上,其生产和销售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另一类则是食用盐,实行专营专卖体制,由各级国有盐业公司专卖专营。
上世纪90年代,中国为实现“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尽快普及碘盐,1994年国务院发文同意“对食盐实行专营”。同年,中国出台《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食盐专营办法》颁行,中国正式确立了食盐专营制度。
在中国,食盐实行全省统一定价,中心城市销售利润较高,边远地区利润较低,甚至会亏本。因此之故,专营企业对向边远地区供盐缺乏积极性,导致越是偏远落后地区盐价越高。这不利于碘盐推广,背离了食盐专营的初衷。
在现行专营体制下,盐业公司要比生产企业强势很多。比如,食盐出厂价只有400多元,经过三级批发,价格就升至1300元-1400元。同时,盐业公司索要回扣、红包、变相收费、拖欠盐款等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发生多起盐业腐败窝案。
那么,中国能否打破食盐专营体制?食盐市场化改革应如何推进?
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陈伟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废除食盐专营只是个时间问题。目前,推进食盐经营市场化改革,时机已经成熟。但改革的进展则取决于食盐专营相关利益方的博弈。
陈伟指出,中国的食盐专营体制,有四大要点:一是政企合一:大多数省份的盐业公司同时承担了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能。在中央一级,工信部消费品司(盐业办)主管盐业生产,而发改委经贸流通司则负责食盐计划。
二是计划供求:目前,中国共有100家左右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每年,由发改委组织协调各地制订食盐指标分配方案,最终下发食盐计划指标。同时,食盐批发和运输也实行许可证管理。
三是政府定价:食盐实行政府定价,发改委价格司负责确定食盐的出厂价和批发价,食盐零售价由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四是体系分散。盐业部门并未在全国建立人、财、物、产、供、销一体的体制。目前,制盐企业与专营企业的矛盾最为突出。同时,食盐生产与销售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专营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也存在矛盾。
陈伟指出,打破食盐专营的改革,首先应当确保实现差异化的碘盐普及目标;其次,应通过有效竞争提高碘盐普及率。第三,在盐业资源开采、食盐生产和批发等环节加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体制。第四,针对整个食盐专营系统,制订行业重组的系统方案。
据他分析,从国际经验看,普及碘盐与食盐专营并没有必然联系。据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ICCIDD)的统计,世界上碘盐覆盖率超过90%的国家有30多个,而只有中国等少数国家或地区实行专营专卖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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