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监管机构 >

香港证监会6月起实施信贷评级机构规管制度

来源:腾讯财经 作者:刘雁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2 11:57 
核心提示:香港证监会在2010年下半年进行了公众咨询,其后设立信贷评级机构规管制度。香港证监会指出,由于信贷评级机构规管制度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行监管架构的延伸,现行的发牌及监管规定都将会同时普遍适用于信贷评级机构及其评级分析员。

4月21日消息,香港证监会晚间发表公告称,将由2011年6月1日起,即《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修订生效当日,向信贷评级机构发牌并作出规管。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向在香港营运的信贷评级机构发牌并将他们纳入规管制度,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做法,亦配合全球发展趋势。

香港证监会在2010年下半年进行了公众咨询,其后设立信贷评级机构规管制度。香港证监会指出,由于信贷评级机构规管制度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行监管架构的延伸,现行的发牌及监管规定都将会同时普遍适用于信贷评级机构及其评级分析员。

其提供的资料显示,信贷评级机构申请人必须令证监会信纳,其有能力符合所有相关的监管规定。例如:不持有客户资产的持牌信贷评级机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将其速动资金维持在不低于100,000元或在规则的定义下其经调整负债的5%水平,以较高者为准。

香港证监会称,持牌信贷评级机构亦须确保与该行业相关的操守准则,即《提供信贷评级服务人士的操守准则》(《信贷评级操守准则》)获得遵守。根据相关规定,信贷评级机构有责任提交年度检讨报告。

此外,有意申请成为持牌代表或负责人员的个人评级分析员跟其它持牌个人相若,有责任要符合有关适当人选及胜任能力方面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