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行放低房贷门槛抢占市场 银监局称其违规
2011年04月20日报道,就在各家银行都收紧房贷,提高发放门槛的时候,近日有消息传出,北京地区交通银行降低了房贷审核标准,将过去的“认房又认贷”变成了“只认房不认贷”。
相对于“认房又认贷”来说,北京交行“只认房不认贷”的标准无疑宽松了许多,这就意味着不管借款人此前在银行申请过几次贷款,只要将家庭名下的房产卖掉,再次申请房贷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优惠。
昨日,记者从银率网得知此消息后,立即拨打了交行芳群园分行的房贷咨询电话,以购房者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当记者表示,自己有过贷款申请,但已经卖掉房产,这样的情况再贷款可不可以“通融”时,工作人员立即表示没问题。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交行执行“只认房不认贷”的规定,只要保证家庭名下无房,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记录都可办理。
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是交行认定的优质客户,还可以享受最低八五折的贷款利率优惠,其余客户都需按照基准利率办理。
随后,记者连线了交行北京分行负责对外宣传的相关人士,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快核实此事,然后对媒体进行统一回应。
就在各家银行都纷纷紧缩房贷,提高房贷门槛的时候,北京交行却悄然放低了房贷审核标准,着实有些逆市而为的味道。
对此,银率网分析师认为,交行的房贷和工行、建行等银行相比起步较晚,业务也不够饱和,几年来一直在大力推广房贷业务,而此次在其他银行收紧的时候强势出击,无疑是希望能趁此机会抢占市场,赢得用户。
权威回应
“认房不认贷”不合规将展开调查
北京银监局有关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目前银监部门对于银行认定二套房的标准是“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并不合规,该负责人表示,将约谈违规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并展开调查,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最终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各银行应该遵照住建部、央行、银监会去年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中的有关规定。
该通知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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