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万亿利润中国有资本收益仅数百亿
伴随着改革与发展,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部分大型中央企业盈利能力与日俱增,有的年利润超过千亿元。2010年,所有中央企业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然而,央企去年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仅有数百亿元。人们不禁要问,剩下的利润都用在哪了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央企去年盈利上万亿元,而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仅有数百亿元,其他利润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负责人: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是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它能反映央企的经营状况,并不说明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扣除所得税、归属少数股东收益以及法定公积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润仅有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以2010年为例,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这笔钱的分配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上缴所得税25%,约2825亿元,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第二,归属少数股东约25%,约2869亿元。由于多数中央企业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许多都是上市公司,这25%应归属少数股东,所以属于国有股东的净利润为5621亿元。第三,企业法定留存约25%。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企业需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留存收益,用于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等。第四,最后剩下的25%才是母公司可以支配的利润,约为2800亿元。
记者:即使如此,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后,央企仍结余2000多亿元,这些钱又是怎么用的呢?
负责人:主要用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再生产。中央企业担负着国家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重任,所需固定资产投资巨大。比如石油后续资源勘探接续、电网建设和改造等,每年都需要大规模的投入。2010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3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净利润的2.8倍。二是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目前半数以上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尤其是航空、发电、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国际公认水平。三是解决企业历史负担。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共有离退休人员近500万人,每年负担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近400亿元;主业优质资产上市后存续企业依然困难,需要大量的费用支出。四是科技创新方面投入。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重点科技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也需要投入。可以说,这2000多亿元基本都用在了企业改革发展方面。
记者:舆论认为,央企是全民所有,那么巨额红利就应该全民共享。
负责人:央企红利确实应该全民共享,但是共享的途径可以有很多种。
2007年,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制定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该办法,从2008年开始,选择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一级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试行单位,开始收取上一年度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经过三年试行,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两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资源类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15%,一般竞争类中央企业收取比例由5%提高到10%,军工科研类企业收取比例维持5%不变。我相信,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历史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后,这个上交比例应该会进一步提升。
此外,央企红利全民共享不仅体现在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还体现在企业留存收益投资形成的资产方面。“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的净资产平均每年增长15.6%,基本是五年翻了一番。这个净资产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利润转化。央企通过留存收益再投资,转化成企业资产,努力把蛋糕做大,一方面增加了国家税收,另一方面也为全民创造了财富。另外,“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元,其中2009年当年11家首次上市的中央企业划转补充社保基金115亿元,43家中央企业追溯划转补充社保基金276亿元,成为社保支出的重要资金来源,充分体现国有经济对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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