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投资:市场潜力很大 制约因素不少
“十二五”规划中,文化产业被单独列出,并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而随着近年来艺术品市场的愈发火爆以及荣宝斋、朵云轩纷纷筹谋改制上市,文化传媒产业的投资机遇与风险越来越受到关注。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2011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 与会PE/VC界人士都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价值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文化产业投资存在复合型人才缺乏、商业模式不确定等风险。
政策与市场“给力”文化产业
“我们认为文化产业确实是一个金矿,值得很好地挖掘。”达晨创投执行总裁肖冰明确表示。他指出,其中主要原因在于,除了国家产业政策非常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还在于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而言十分薄弱。由于政府在提升中国文化产业方面的意愿十分强烈,实际上就给予了PE/VC巨大的商机。
“我们在这个领域也投了几个项目,特别看好,去年年底也专门成立了一支文化产业基金,专门投文化产业项目。本身我们在过去11年的投资总额里,文化产业的投资额可能占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比重。”肖冰说。
除了传统文化产业,艺术品市场展现出的巨大机遇已经被嗅觉灵敏的人士发现。梅摩艺术品指数共同出版人、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梅建平早在2003年起就开始较系统收集中国的拍卖数据,并推出了梅摩现代艺术品指数。他指出,中国艺术品过去十年的投资回报远远超过上证指数。艺术品作为新领域加入资本市场的前景、财富人群对艺术品的需求不断上升以及艺术品市场逐步展现出的“刚性”特征,是梅建平看好的原因。“当然不排除今年市场会出现所谓的盘整,但是长远我还是相当看好的。”梅建平表示。
上海嘉世华年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焦安也表示,“预计在三年左右,整个大陆的艺术品交易达到1000亿。”在过去的五年,焦安带着他的新团队一直在从事艺术品的拍卖和投资。“说到艺术基金的前景,不管是‘十一五’,‘十二五’或者是‘十三五’,我们永远看好这个市场。”焦安指出,可能很多人认为艺术品很神秘不可控,但是从业内来说,我们觉得艺术品是适合长期投资的,是一个风险比较小,增长比较快的一个行业。
复合型人才缺乏是一大瓶颈
既然各方对于文化产业投资关注度升高,但因为种种原因,不少投资界人士也表示难以找到完全合适的投资路径。而与会人士指出,投资的风险主要在于管理理念差异、集创意与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以及商业模式的不确定性。
亚商集团总裁、亚商资本总裁和创始合伙人张琼表示,以文化产业从大范围来看,文化的投资可以分为三大块,包括艺术品投资,这亦是文化产业比较有特色之处;出版集团等传统的传媒衍生出来的投资机会以及在投资界来看最多见的互联网、动漫、网络文化等相关的新媒体。“这些文化企业最大的挑战就是人。亚商集团也投资了一些新型的传媒企业,与这些媒体人大家交往,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都很有创意,但同时精通企业管理经营的复合型的人才比较欠缺。”张琼表示。
而肖冰认为,文化产业投资主要有两条路径。“现在体制内的很多文化产业企业都在忙着改制,也忙于上市,存在一定机会。此外就是体制外市场化的投资道路。”肖冰指出。但实践发现,既能正常经营好企业又能本着文化创意的企业家相对较少,复合型人才缺乏。此外,文化创意的商业模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的投资最终是为了退出,如果要让某个商业模式持续稳定增长,这可能意味着比较大的风险,所以比较难以进行IPO,特别是在中国上市更加困难。但是不管怎么样,我觉得这个方向还是很好的,文化产业是能够抵抗经济周期的一个投资方向。”肖冰表示。(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