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国内物联网最软肋 “空心”发展徒给他人嫁衣(2)
除了政府,运营商等产业巨头亦对物联网态度火热。中移动总裁王建宙早在2009年上半年就在公开场合反复提到物联网,2010年两会期间还提交了《发展物联网,推进信息化》的提案,在各地中移动的物联网应用也逐渐铺开。中国电信与联通起步略晚,但跟进步伐迅速。2009年11月,中国电信与联通先后在无锡建立物联网实验室,与中移动前后仅相差数天,在两公司内部,物联网的产业调查和战略分析早已开始进行。
至此,我们不能不静下来审视我们的地方产业园,准确把脉区域经济发展,关注区域物联网企业,积极扶助本区域物联网企业才是根本,“物联网产业园”里长出属于自己的物联网“参天大树”才是王道。
产业初期缺乏统一规划 谨防重复建设资源内耗
虽然自下半年开始物联网引发广泛关注,甚至连物联网概念上市公司股价也曾一度飙升,但不容忽视的是,物联网正处于产业发展初期,目前国内在技术标准与商业模式方面仍需实现更多突破,技术仍有许多瓶颈,特别是缺乏统一标准体系和成熟商业模式,被看作是制约发展的关键要素。
从研究机构、企业到人才培养、应用推广等,都明显不足。特别是应用,物联网步入应用转化阶段,应用和转化是核心,这是目前物联网产业发展必须重视的环节,而且需要持续的创新和发展。从目前来看,真正将物联网应用产业化带动整个经济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
其次从物联网技术来看。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相信大家对物联网相关技术都不陌生,每一项技术都早已经走进我们的现实生活。比如,物联网最核心的RFID技术,最早我们可以追溯到二战时期,可以说,二战时期,就诞生了RFID技术,到今天,已经走过六七十年的历程,那么,我们不禁要问,“物联网”概念的提出,就真的像大家所想的具有那么大的新发展潜力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关注创新和应用呢?
怎样充分的对各相关技术进行提高和整合,才是我们各个物联网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应该做的,如果这个还没有一定积累,还不具备“喷发”的能量,我们还是理智点面对。
根据此前的国际经验,运营商可能是物联网最有效的推动者。通过无线传感网络与运营商业务网络的融合,运营商可以推出更多的增值服务应用,物联网也得以快速推广。
看到这一点的并不只有电信运营商,还有正在市场化转型的广电网运营企业、国家电网等“网络”巨头。
广电内部早已开始讨论制定基于广电数字网络乃至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物联网总体规划,并计划于2010年内出台。
与物联网相关的整个产业链,都希望参与进来,产业的“高地”争夺已然开始。
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城市对物联网的追捧本无可厚非。目前比较积极的城市基本上都有较强的产业基础,并具有不同层面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推动力,适合发展物联网。但国家仍缺乏一个统一的规划。
各地出台计划的方向和内容大都比较接近,很少突出特色,而且基本上都没有就物联网的产业关键环节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如果不进行统筹规划,可能会成为缺乏核心竞争力的重复建设,陷入恶性竞争内耗,由中央政府或有关部委进行统一规划势在必行。
在统一的规划中,可以考虑各地的产业情况等差异,集中扶持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标准的制定和统一很关键。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参与企业,都希望通过参与制定标准,加强自身对产业链的掌控,但这最终可能导致标准的分散和难以推行,虽然标准制定本来就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但从国家产业发展的层面来看,物联网的标准也应该提前有统一的规划,避免因产业链的躁动使中国的标准制定平添波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