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积分遭遇"被清零" 办会员卡须看"游戏规则"
“去年,在商超里累计了一年的积分,今年年初竟被清零了,难道积分还有‘保质期’?”昨日,家住泉港区的苏先生致电本报《经济110》栏目热线反映,在泉港山腰镇一购物广场内消费的积分被“一夜清零”。
积分也有保质期?
“消费可累计积分,积到一定额度即可换取礼品或抵用券。”在泉州,不少商场、面包店、通信公司采取这种优惠措施鼓励消费。但每到年终,一些商超会将顾客一年累计的积分统一清零,这也让部分“血拼”攒分的顾客颇为不满。
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多家商场、美容院、银行、通讯公司咨询“积分清零”事宜,发现市区多个商家的“清零”,基本以一年或者两年为单位,时间一到,积分“走掉”。
此外,部分通讯公司和银行信用卡也有类似的“清零”行为。以银行卡积分为例,一般以信用卡有效期为基准,有效期一到,即便持卡者更新了信用卡,过去未兑换礼品的积分也将被“清零”,若是错过了兑换时间,即便几千点的积分也将付诸东流。
涉及商超通讯行业投诉居多
“原来的积分只能换一些小的礼品,消费者想累加到一定额度换更高档的礼品,为何商家一定要强制清零呢?”苏先生提出疑问。对此,购物广场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商场从开业至今,一直实行年度清零规定,可谓“古已有之”。通常情况下,到了年末,商场会举办各种积分兑换活动,以商场海报、网站通知、手机群发等方式通知顾客,但遗漏部分顾客也在所难免。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去年以来,我市关于各类消费积分被清零的咨询投诉达31起,其中,涉及商超、通讯业务咨询投诉居多。
办卡须知“游戏规则”
“商家随意将顾客的积分清零,到底算不算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看双方事先约定的‘游戏规则’,即办卡须知。”市区一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认为,不能笼统地把“积分清零”定位为商家违规和霸王条款。积分清零是否违规,关键在于商场是否事先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商场在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已告知顾客相关条款或者在会员卡上已经写明,就无不合理之处;反之,则有违约之嫌。”
“考虑到部分消费者有‘积高分、换高档礼品’的心理,诸如‘一年清零’的积分制度并不合理。”业内人士建议商家将“一年清零”的制度延期为三年或五年清零,并在积分卡上也详细标注出使用期限等直接关系消费者权益的信息。
“如果商家在未事先声明的情况下,擅自取消积分,消费者可持会员卡或者清零的证据找相关部门投诉。”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消费者在办卡之前应仔细阅读“办卡须知”,以免错过了兑换时间,难以维权;另一方面,商家应在消费者办卡之初履行告知义务,且在即将到期时,及时通知消费者尽快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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