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票房,会有法律来管 分级制,依旧遥遥无期
日前,《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偷票房”、“播广告”等行为作出规定,严禁虚拟票房,严禁在票面写明的放映时间后播广告,至于“电影分级制”则未被列入意见稿中。另外,电影被禁内容由10项增至13项。据介绍,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1月15日前,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南都记者致电清华大学教授尹鸿,尹教授致力于中国电影法律法规研究多年。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他表示一来是把“降低电影准入门槛”等业界已经在进行操作的规则法规化,二来是在把电影产业高速发展所引起的“偷票房”、“播广告”等问题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对于终端消费者而言,其实影响不是很大”。
A严禁“偷票房”
从《赵氏孤儿》和《大笑江湖》的票房战,到今年暑期档令人费解的《杨善洲》、《飞天》等影片的票房井喷,再到如今的《鸿门宴》被偷票房,“票房不实”成了中国电影高速发展的今天的一块“毒瘤”,除去偷票房,还衍生出“偷票房”“挪票房”“虚报票房”……一系列“票房门”事件。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同时还规定,对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专家解读“偷票房”要多方面监管
对此,尹教授表示,此征求意见稿前前后后讨论了三年,中国电影的各种问题在这过程中层出不穷,这一次把严禁“偷票房”加入到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方面也是想从最能体现电影商业价值的票房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电影发展,“但其中也有难处,不单单是计算机售票系统联网,包括排期等方面都要监管到位”。
B严管“播广告”
如今大家进入电影院,往往面临到广告众多的问题。票面上写明20:00正片开始,但准点播放的往往先是广告,越是大片贴片广告越是多。针对这一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电影院不得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放映时间之后放映广告。否则,将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业内人士分析:消费得明明白白
据业内相关人士向南都记者分析,此举可以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说8点开映影片就必须8点开映。但也有人表示,其实贴片同样可以正常推出,只要播放时间在电影正点播出前,而且传播效果也不会太差,因为很多观众都会提前进场观影。
C新增三条“严禁”,未见“分级制”出台
记者将征求意见稿与2002年2月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比较发现,电影被禁内容由10项增至13项。(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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