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全国红办”与CNTV共建CNTV红色旅游频道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2 10:38 
核心提示:2011年6月1日,全国红色旅游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红办”)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签署了《红色旅游网络宣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建设“CNTV红色旅游频道”。

 

2011年6月1日,全国红色旅游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红办”)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签署了《红色旅游网络宣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建设“CNTV红色旅游频道”。

这次合作旨在为中国红色旅游事业搭建宣传和展示的全球化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手段传播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打造中国红色旅游的网络品牌,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红色旅游宣传力度,促进“十二五”期间红色旅游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

作为“全国红办”与中国网络电视台战略合作的重点项目,“CNTV红色旅游频道”除了要把该频道打造为国家级的红色旅游事业新媒体宣传平台外,还准备将其建设成“宣传 + 服务 + 培训 + 研讨”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CNTV红色旅游频道”将全力打造“中国红色旅游数据库”,并推出了“CNTV红色旅游3+2”的内容构想。据中国网络电视台产经中心总监万红介绍“中国红色旅游数据库”将由三个数据库和两个互动交流平台构成。三个数据库即:红色资讯数据库、红色经典数据库和红色旅游景点景区数据库;两个互动交流平台即:红色旅游业务交流平台和红色旅游电子商务平台。

万红还透露,在做好“中国红色旅游数据库”内容建设的同时,“CNTV红色旅游频道”还将策划组织大型主题活动,以活动树品牌,通过举办大型主题活动,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并扩大“CNTV红色旅游频道”的影响力。“CNTV红色旅游频道”预计将于2011年7月正式开通上线。

签字仪式上,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全国红办常务副主任罗迪辉、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主任汪文斌分别发表了致辞。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呈军、中国网络电视台副总经理夏晓晖等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签约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