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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政府应借新媒体推进公开 落实群众监督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7 14:29 
核心提示: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刘永纯的署名文章称,新媒体的出现促使政府施政与民主监督方式发生变化。文章指出,政府部门应借此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与民主决策,重视网络民意,落实群众监督权。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刘永纯的署名文章称,新媒体的出现促使政府施政与民主监督方式发生变化。文章指出,政府部门应借此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与民主决策,重视网络民意,落实群众监督权。

文章称,新媒体强大的交互性和内容聚合的爆炸式传播效果为传统媒体所望尘莫及,给中国政治领域带来的不仅是新的话语方式,更促使政府施政与民主监督方式发生变化,迫使官员与百姓互动方式重塑。

有效利用新媒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塑造信息时代政府新的形象,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善用新媒体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文章称,对政府部门来说,目前的一个当务之急是善用新媒体,借用新媒体的平台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公信力。政府应当通过公开执法文件、执政程序、决策信息等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让公众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和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

各级政府部门应利用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同时突出重点,增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分配、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要借助新媒体平台,建立对话机制,推进民主决策。文章指出,新媒体带来了方便快捷的双向沟通方式,借助新技术日新月异的态势和速度,网络问政正迈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和水平,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带来了新的气象,使整个社会的政治文明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各级政府部门要利用好这一新的沟通媒介,建立起网上对话协商机制。

在信息社会,借助网络等新媒体征求民意,往往能对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有效起到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在做出决策之前,借助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虚心接受大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有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有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

在善用新媒体平台建立对话机制、推进民主决策方面,文章提出三项建议:一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更加积极、常态化地与网民进行交流,倾听网民的心声,回答网民的提问,接受网民的质询,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以消除误会和隔阂;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应主动利用各种新媒体,更加方便快捷地与群众沟通;三是各级政府网站所开设的互动服务类栏目要做到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让群众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最后,还需要重视网络民意,推进网络监督。2003年,由网络引发的“孙志刚事件”和“宝马撞农妇案”的热烈讨论轰动全国,并最终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和相关政策的调整、改进。其后,通过互联网,广大网民参与传播了重庆钉子户事件、山西黑砖窑案、华南虎事件、厦门PX事件、躲猫猫事件等影响深远的重要媒介事件,新媒体传递出的网络民意成为引领社会舆论的重大力量。

文章分析指出,网络民意的实质就是人民监督政府,一系列热点事件的出现,无一不是对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批判与谴责,无一不是对弱势群体的声援和同情,也无一不体现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敏感地面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动态,科学分析网络舆情的性质,通过论坛跟贴、网络发言、手机信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正确权威的信息,用网民的语言进行耐心细致的引导工作,通达社会民意,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从而掌握网上话语主动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监督机制中,仍一定程度地存在“由上而下的监督乏力,由下而上的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文章对此表示,网络监督正是现有监督机制的重要补充,也是落实群众监督权的直接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文章最后表示,随着中纪委网络举报平台、全国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平台的开通,加上众多民间监督网站的出现,新媒体已逐渐成为监督执政官员的主流方式。在利用新媒体推进网络监督方面,政府监督部门、纪检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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