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文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5)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
(15)存在问题十五: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在组织学习和部署上,没有认真督促各部门、下属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巡察组进驻后才补签,搞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对照制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履行监督责任承诺书。二是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完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谈话记录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会议的记录工作,形成该项工作的痕迹管理规范化。
(16)存在问题十六:没有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与所分管的科室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行动,开展自我剖析,在巡察组反馈当天下午,市文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少强与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12人开展集体谈心谈话。二是开展组织学习党风廉政教育6次,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从思想深处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7)存在问题十七:公务接待使用非本单位名称报销、无接待审批单、陪餐人员超标准的情况屡屡出现,如,2013年7月23日第29号凭证,存在2013年3月15日海口香江人家海鲜酒楼开具的发票1400元,付款方名称:海口三江投资有限公司。(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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