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文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
(6)存在问题六:文体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疏于监管,大额资金未履行集体决策机制屡屡出现,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东坡书院管理处、文化馆存在12项涉及重大资金支出未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儋州市文化馆2015年存在付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3笔重大资金支出金额未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存在付广告费未履行集体决策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对其他各下属单位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错误的做法已限期纠正,在巡察整改以来,经我局共抽查各下属单位14次,均未出现此类问题。三是要求各下属单位制定《馆(队)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各种“三重一大”行为,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
(7)存在问题七:研究党建问题少。抓党建工作力度小,措施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有的下属单位领导(如,东坡书院管理处)没有树立起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都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分别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后,我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次活动都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做好学习教育的成效检查力度,做到入脑入心。
(8)存在问题八:党组织发展党员严重滞后。2013年至2017年长达四年时间,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仅仅发展一名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发展党员,补充党组织血液,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巡察后,我局已经把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培养。二是建立和完善积极分子台帐,按程序发展党员。三是把发展党员工作正式纳入党建的工作日程上,鼓励非党员积极参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等组织活动。四是严格开展组织活动,做到组织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
(9)存在问题九:对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管理。对各基层党组织没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业务检查较多,召集各基层党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少。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副书记牵头,对基层党支部普遍存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小组长期不召开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和不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问题进行现场督查规范,切实落实局机关党支部到小组“一月一督导”制度。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夯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党组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督促纠正。
(10)存在问题十:党支部对党员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长期不按时交党费。如李玲玲在2011年至2017年长达7年时间未交党费,直到巡察组进驻后才进行补交。(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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