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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推行网游实名制 企业运营模式面临调整?(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08 09:49 
核心提示:此外,文化部还在这一规范中强调网游经营过程中,不得设置未经网游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取得网游产品和服务。 运营商注册门槛提升 注

此外,文化部还在这一规范中强调网游经营过程中,不得设置未经网游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取得网游产品和服务。

运营商注册门槛提升

注册资金最低千万运营商提前准备。根据规定,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需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下放到省级主管单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游戏、网页游戏、SNS游戏等均在新出台的《办法》管理范围之内。这意味着诸如开心网、人人网等强化小游戏功能的全国知名SNS社区,均将被纳入监管。而对于一些经营网页游戏、SNS游戏的四川中小网站来说,这一新规也意味着门槛大为提升。对此这些网站已经开始做出应对。

致力于规范虚拟经济

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交易,《办法》要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180日以上;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等。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办法》要求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不得为未经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正确处理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相关信息180日以上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办法》的出台将对国内网络游戏产业进行整体规范,这是长期以来整个行业所急需的,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办法》的执行会遇到相应的困难。“前期还只是试探性的一些举措,希望能够看到文化部拿出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相信从执行的角度来讲将更加有力。”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对此次出台的《办法》做出了详细解读,指出该《办法》中所着重关注的四大方面的问题。

首先,鉴于未成年人自制力和甄别力较弱,在网络游戏中易引发沉迷,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办法》要求加强网络游戏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其次,因技术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的用户账号丢失和被盗现象;网络游戏市场推广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刻意设置欺诈陷阱,诱使用户投入过多的资金和精力;因终止运营引发的纠纷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办法》指出要规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

再次,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突出体现在用户权益缺乏保障、市场行为缺乏监管及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对此《办法》要求完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管理措施。(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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