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促进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
三、以更新的思路充分认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努力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创造性
文物保护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认识到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些规律和特点,更加认识到不断增强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才能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采取积极可行的办法,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一)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是推进田野文物安全技防工程建设的有效之举。文物保护是一项长远性的工作,前期需要做很多的工作。要努力解决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逐步解决文物保护的规划编制、项目包装、环境改善、考古发掘、基础建设和陈列展示方面存在的投入不足。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田野文物尤其是省级以上文物技防工程方案的落实,加快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现代综合防范体系。
(二)加强文物、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加大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强力手段。面对文物安全的严峻形势,开展打击管控文物犯罪的专项活动,营造氛围,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犯罪,坚决刹住盗掘破坏古遗址、古墓葬等田野文物犯罪歪风。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文博队伍素质的重要保证。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缺乏,迫切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加强培训,以保证文物保护事业顺利、高效、持续发展。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和参加培训,培养专业人才;通过举行定期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稳定文物保护人才队伍。
四、以更实的作风充分认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努力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文物保护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恩泽今世,惠及后人。文物保护工作责任重大,迫切需要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确保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双赢。
(一)增强工作的洞察力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地方文物保护工作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文物知识和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自觉融入到文物保护的队伍中去。文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合文物资源,把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使文物资源真正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财富。
(二)增强文物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是全面推进文物依法行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不受各种干扰,不能建设的坚决不许。又要以事实为根据,遵循行政活动的原则,积极探索“两利”效果。文物行政执法必须维护文物保护的严肃性和文物部门的权威性。
(三)增强保护的超前性和目的性。文物保护不能独行其道,必须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相结合的道路,尊重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把文物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之中,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和提升城市影响力与知名度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紧扣项目跟踪,从未知、预知、提前、到告知、落实等环节入手,执法前置。又要通过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文物分布、保护现状及审批程序的介入,并做到规划先行和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的引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文物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社会工程。只要我们明确目标,坚定信心,知难而上,主动工作,逐步编制文物保护规划,不断完善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创新工作思路,调整管护策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文物行政执法,建立文物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就一定能推动文物保护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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