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4)
凡欲报考“2+2”项目国际班的考生,请我院外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598。
3.研究生、进修生、函授生招生办法
凡欲报考我院研究生者,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327;凡欲报考我院函授生者,或欲申请到我院进修者,请与继续教育部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434、87550378。
4.新生体检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到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我院体检标准按广东省《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5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凡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以及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因用人单位的要求,肝功能转氨酶超出正常值及乙型肝炎小三阳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我院;考生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检安排在广州体育学院进行。
5.收费标准与奖、贷学金
(1)收费标准
体育类、普通类本科学费4,300元/学年,高尔夫球方向学费12,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为500-1,500元/学年,书本费500元/学年(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最终学杂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详情请参见学院财务处网站。
(2)奖学金与贷学金
在校学生原则上每年可享受10个月的专业奖学金;被选入学院代表队的队员,视其运动等级及训练、比赛情况给予伙食补助、训练经费补助和运动竞赛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思想表现好、运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运动竞赛成绩奖励奖金或“黎伟权”奖励基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奖学金与贷学金申请办法,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有详细说明。
(五)本招生简章的内容与我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内容如有不相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本科专业介绍
(一)教育学类专业
1.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专业代码:040201,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爱岗敬业,能胜任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人才。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实行学分制,学制4年,可以提前1年或延长1至4年毕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其教育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主要学习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等体育生物学科,教育学、学校体育等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及田径、体操、游泳、武术、球类等六十多门课程。
就业去向:面向各类学校和体育部门的教学训练、体育管理和科研工作单位;可在机关、事业、企业、集团、公司从事体育拓展、管理活动。
2.运动训练专业(专业代码:040202,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宽厚,一专多能,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现代体育理念以及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备在基层运动队和各级学校组织实施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休闲运动项目指导、管理和从事其他相关体育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广泛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体育专门人才。(责任编辑:融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