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呵护与传承(2)
记者:整个申遗过程,当然是媒体对民众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增强的见证过程。我们看到,通过申遗,我国很多的文化遗产得到了一定的、有效的保护。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也注意到,一些文化遗产“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
樊锦诗: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下,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及周边环境不断改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增强。由于世界遗产的魅力使一些地方声名鹊起,甚至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是保护管理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一些地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方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使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损害的现象是存在的。然而,文物就像人的胃,有多大的胃口就吃多少饭。因此,必须强调的是“申遗”投入应当量力而行,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能以花钱多少来证明“申遗”的重视程度或者工作成绩,更不能因为前期的巨额投入而将成本回收或者盈利作为“申遗”成功后的主要任务。
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当务之急是立法和规划。首先应该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而不是靠一些人“拍脑袋”。二是要做好规划,规划必须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在规划中,要考虑一个是本体,一个是环境。本体要保护,环境也要保护。有关保护的原则,在《世界遗产公约》中有一个操作指南,上面写得非常明确,那就是完整的、真实的、可持续的保护和利用。在申报文化遗产时,高瞻远瞩的规划很重要。此外,各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也必需致力于文化遗产的监管和维护。
记者:国家文物局曾经提出,杭州西湖一旦申遗成功,即设立专门的监测中心加强对遗产的保护。
单霁翔:在对文化遗产的人为破坏中,包括负有保护责任的政府和科技界的失误与力量不足。特别是科学监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的严重滞后,缺乏科学有效的监控体系,使非法交易诱发的盗掘古墓葬、盗窃乃至抢劫田野石刻、佛教造像等活动屡禁不止,造成不可移动遗产被破坏和肢解,可移动的各类器物或流失海外,或被个人非法占有,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因此,我们将启动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完善全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体系的基础设施,搭建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基础信息网络,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和预警系统,提高预防风险的等级以及能力。与此同时,在世界遗产地每年向国际组织报送管理监测材料时,如果对方认为保护不利,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希望市政府能够在此之前,增设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对世界遗产进行监测和保护。有网友说,设立专门的西湖文化景观监测机构,加强西湖文化景观的日常监测,是《保护条例》中必须予以明确的。建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平台,建设用以支撑系统运行的实时库、历史库、集成库,实现国家、省、遗产地三级互联的动态信息监测和预警工作管理的总体设想”,建立世界文化遗产年度报告制度,符合文化遗产管理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使用的技术采用了目前国内外先进技术,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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