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世遗 >

国家文物局与宁夏政府签署《合作加强宁夏文化遗产工作框架协议》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段霄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6 10:40 
核心提示:7月5日,国家文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加强宁夏文化遗产工作框架协议》在银川正式签署,标志着宁夏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开始步上新的台阶。

7月5日,国家文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加强宁夏文化遗产工作框架协议》在银川正式签署,标志着宁夏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开始步上新的台阶。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同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分别代表国家文物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在协议上签字,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在签字仪式上致辞。

《合作加强宁夏文化遗产工作框架协议》是国家文物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宁夏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的重要举措。《协议》共八条,内容涉及西夏王陵、须弥山石窟、长城宁夏段、水洞沟遗址等宁夏重要文物遗址的保护,并提出要加强宁夏地方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建设。

此次《协议》的签署将促使宁夏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在致辞中表示,宁夏将在国家文物局的帮助支持下,立足丰富的文化资源,坚持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挖掘与提升相结合、保护与开发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提升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夯实文化遗产发展基础、提高文化遗产管理水平,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