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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申遗时代”西湖将考虑控制游客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丁方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11:14 
核心提示:提交世遗大会的《世界遗产大会关于西湖的决议草案及OUV声明》中指出:西湖虽生机勃勃但也敏感脆弱。它能容纳的游客的数量相对来说较为可观,但如若超过平衡点,游客的需求和其对景观的影响可能会对景观遗产的真实性、参观质量和景区吸引力等产生负面影响。

这是西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第五天。

一份由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摆在6月29日参加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桌上。

是的,申遗不是终点。

如何保护西湖,它的未来,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西湖遗产要素将有法律保护

将西湖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有明文规定——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所有遗产必须有长期、充分的立法性、规范性措施,确保其存在和得到保护。

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对象范围很广,包括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的西湖自然山水和唐宋以来不断演变成形的“三面云山一面城”的景观空间特征、“两堤三岛”的景观格局、“西湖十景”等题名景观、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史迹、特色植物景观及遗产的审美特征与精神价值。

自然山水、景观特征,甚至文化史迹都很容易理解,可这里,还专门将西湖的审美特征与精神价值单列出来。

原来,《条例》里提到,这是指西湖文化景观杰出的中国山水美学审美特征和精神栖居的价值功能,维系人与自然在审美层面的互动与联想,以及传衍至今的“点景题名”文化传统。

控制景区游人数量和车辆

提交世遗大会的《世界遗产大会关于西湖的决议草案及OUV声明》中指出:西湖虽生机勃勃但也敏感脆弱。它能容纳的游客的数量相对来说较为可观,但如若超过平衡点,游客的需求和其对景观的影响可能会对景观遗产的真实性、参观质量和景区吸引力等产生负面影响。在遗产整体管理过程中,对游客的管理尤为重要。

正在审议中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也将这一点突出,即严格控制遗产区内的环境容量、游览接待规模。

同时,严格控制进入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营运或者行驶的船舶、机动车辆的总量。

违法成本建议提高

作为遗产区,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也都该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

《条例》规定,西湖文化遗产区内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并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如果在施工前没有将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报给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备案的,除了补办手续外,还将被处以罚款。

不过,在审议中,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也提出,“惩处标准较宽松,相比与企业因污染环境而取得的经济收益而言,违法成本太低,不能引起企业对防止污染和保护水土的足够重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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