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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学生社团还给学生

来源:四川省广安市教育局 作者:刘中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4 14:51 
核心提示:很多中小学学生社团表面看繁荣热闹,但多数流于形式,其主要原因是学校干预多,老师指导多,学生参与不多,自主不多。要改变这种现状,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就必须把社团还给学生。

目前,很多中小学学生社团表面看繁荣热闹,但多数流于形式,其主要原因是学校干预多,老师指导多,学生参与不多,自主不多。要改变这种现状,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就必须把社团还给学生。

把社团的设置权还给学生。在一所学校,成立哪些学生社团,往往不是学生说了算,而是学校说了算、老师说了算,是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老师特长来设置的。社团设置后再动员学生报名参加,结果学生参与社团的热情并不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也不高。因为学生认为这样的社团是学校的社团,而不是自己的社团,所以参加也是被动。其实,学校在设置学生社团前,可以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学生意见,根据多数学生的兴趣和要求,再结合学校实际考虑设置哪些社团。这样设置的社团反映了学生的愿望和心声,学生参与社团和活动的积极性就会高涨。

把社团的组织权还给学生。一般的学生社团都有自己的章程,规定宗旨、会员入会要求和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资产管理和处置、活动安排、章程修改、变更终止等。从实际看,这些东西都是学校制定的,学生只有遵守的义务,没有讨论的余地,更不用说修改完善的权力。既然是学生社团,这些东西就应该由参与社团的学生讨论制定和修改完善。章程由社团组织制定,负责人由“团员”选举或“罢免”,学生入会申请由社团负责人根据章程进行审批。章程是学生社团的“宪法”,社团的一切都应该按照章程办事。只要章程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背学校的规章制度,只要“团员”认可,多数学生认可,学校和老师都应该予以尊重。

把社团的活动权还给学生。安排什么活动,什么时候活动,往往由学校决定,老师组织,学生参加就是,事前并不知道,也无从准备。其实,我们可以把学生社团的活动交由学生负责组织,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而且可能并不比老师组织得差,甚至可能做得更好。

四川成都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校长雷解民和学生李垚参加在新加坡来弗士学院举办的“课程改革与社区发展的完美结合”教育论坛后,深有感触地说,“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接待工作都由学生社团独立完成,没有一个老师!”“整个行程见不到一个老师为学生做安排,全是学生的世界。”

李希贵老师在《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中也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学校要举行学生运动会,过去都是由学校组织,由老师组织,这次学生会提出由学生会组织。学校研究同意后,学生会采取由学生社团分别“竞标”承包的办法,运动会的所有事项由学生社团全部承包了。从报名资格的审查到各项赛事的安排,从开幕式的筹备到大型团体操的编排,从志愿者的组织到各班拉拉队位置的排列,准备工作紧张有序,赛事进行井井有条,不仅举办了一届成功的学生运动会,而且使学校领导和教师都成为了观众,连班主任都成为了“无事可做的班主任”。

当然,把社团还给学生,并不是说学校就可以对学生社团放任自流。学校要为学生社团搭建活动空间,提供活动场所,开展成果评比表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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