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社团 >

我国5高校已建立大学生廉洁社团 另10余所拟近期成立

来源:正义网 作者:林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09 14:37 
核心提示:由全国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办,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大学湖湘廉风学社承办的“首届全国大学生廉洁社团夏令营”在湖南大学成功举办。

7月22日至26日,由全国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办,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大学湖湘廉风学社承办的“首届全国大学生廉洁社团夏令营”在湖南大学成功举办,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8所高校的23名大学生参加了此次夏令营活动。

大学生廉洁社团的成立和发展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大学生廉洁社团夏令营的举办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有关重要精神,提升和培养大学生廉洁诚信的素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我国高校廉政研究力量迅速壮大,迄今为止已有63所大学成立了廉政研究机构,正式研究人员接近1000人。在多个研究机构的倡议和几年交流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于2009年8月正式成立,目前已经有40多所高校廉政研究机构加入了学会。面向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开展廉洁教育,开发教材和案例,培训师资,开设廉洁教育课程,辅导大学生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课外活动,是该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据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介绍,近年来,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廉政文化建设、青少年廉洁教育的重要政策。中共中央2005年1月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提出廉政文化建设战略,明确要求廉政文化要进学校。中央纪委等六部委2009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青少年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教育部于2007年3月制定实施的《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计划“从2007年起,在全国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提出“把学生课外活动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载体”。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认真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推动成立大学生廉洁社团并指导社团日常活动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计划。在学会的直接指导和帮助下,自2010年以来,已有北京大学、湖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郑州大学、南通大学等5所大学正式建立了大学生廉洁社团,另有10余所高校拟于近期成立廉洁社团。

高校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介绍说,举办大学生廉洁社团夏令营活动旨在培养高校廉洁社团骨干,增进大学生廉洁社团的交流合作,为进一步加强大学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大学生廉洁诚信教育提供新的载体。在首届全国大学生廉洁社团夏令营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师生就反腐败与大学生责任、大学生廉洁社团建设的经验、廉洁社团的任务和宗旨、廉洁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形式以及廉洁社团骨干的素质培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和交流,举行了廉洁宣誓仪式,发表了《湘江宣言》。整个活动取得了超出预期的丰硕成果。 

在这次夏令营活动中,达成了建立全国性大学生廉洁社团网络的意向,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廉洁大使”计划,举办全国性“大学生廉洁诚信周”等系列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