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街头遇害案昨日提起公诉
去年7月,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在街头遇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以抢劫罪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张保保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1年7月1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保保携带水果刀、胶带等工具来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百货商场附近伺机抢劫。当晚21时许,当李晨驾驶奥迪牌小轿车来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购物,将车停放于天河南一路的咪表停车位。张保保遂将李锁定为作案目标并对其跟踪尾随。当晚22时许,李从天河城百货商场出来,张保保便尾随其后,趁李回到小轿车整理副驾驶位的物品之际,冲进小轿车内压倒李,并威胁其交出财物,遭到李的反抗,被告人张保保遂用水果刀和小轿车中的CD光盘刺伤李的颜面部,后又用其随身所背的挎包带子紧勒李的颈部,致李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晨符合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张保保抢走李晨口袋中的现金人民币约7000元后,逃离现场。2011年9月3日,张保保在山东省荣成市被抓获归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保保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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