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难背后:“肉包铁”亟盼法规升级
违规带人、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也成为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被认为是“肉包铁”的马路杀手。业内人士认为,电动车管理难既是由于部分骑车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缺乏公德,也反映了当前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软肋,相关法规12年“原地踏步”、管理存在盲区和路权不均等沉疴亟待整改。
现状:电动车成马路杀手?
带人、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记者近日中午在昆明市西坝路与西昌路交叉口看到,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涉嫌交通违章的电动车不下30辆。“电动车真是太危险了,三天两头就能看到电动车被撞翻。”西坝路口一家书报摊的摊主说。
作为一种群众日常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却被冠以“马路杀手”称号。昆明市交通部门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昆明市共发生交通事故46227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10211起,占总数的22%;2010年,共发生交通事故56386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有13942起,占总数的25%,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昆明公交车交通事故50%到60%都直接或间接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大多是因为电动车速度太快,制动不及时、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随意闯红灯等。”昆明市公汽集团公司一公司专门负责公交车交通事故处理的陈素明表示。
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这一点也让私家车主头疼不已。“你看,电动车开得比汽车还快,四处加塞,这个后视镜就是被电动车撞坏的。在许多道路上对汽车都有明确的限速规定,但电动车却没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规定不明确,处罚缺少威慑力。”在昆明一家汽修厂里,车主杨继武看着“受伤”的爱车非常无奈。
“很多人把电动车称之为‘肉包铁’,由于电动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造成违章事故多发,缺乏安全保护的骑车人极易受到伤害。电动自行车使用门槛低,许多人并未按规定登记落户,同时无强制保险的支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肇事者、受害者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说损失极大。”昆明市一位交警告诉记者。
争议:“生死时速”15km/h?
昆明市近日为电动车管理举行第二版《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其中一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规定引发强烈争议。
尽管该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为骑车人的安全着想,但电动车业内人士认为它并不符合实际。“众所周知,两个轮子的交通工具速度越慢越难骑。按照15km/h来计算,老百姓从昆明到呈贡新城办事,单程就需要3个小时。”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商会会长周云江说,速度过慢还将造成道路拥堵,与《管理规定》中“方便老百姓出行”背道而驰。
一些昆明市民对此规定也意见颇大。“15公里的时速对于电动自行车来说速度过低。比如从滇池卫城骑车到南屏街,我试着以15公里的时速骑,花了一个多小时,很多普通自行车都超了我。最大的问题是电动自行车较重,骑车太慢容易摔倒。”昆明市一家幼儿园教师绍玲谈了自己的看法。
同时,交警部门如何判断和惩处电动车超速缺乏细则。“仅靠限定1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并不能完全保证骑车人的安全,同时电动车事故与机动车违章和非机动车道缺乏关系极大。”许多市民认为。
此外,引发争议的还有整车重量不大于6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等规定。“这些标准已严重不适应现在的需求,目前市面上几乎没有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周云江说,目前昆明市场上40公斤-58公斤的电动车销量仅为3%左右,而78公斤、95公斤的电动车占据市场主流。(责任编辑:谢东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