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一批法律法规今日起实施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邓永胜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5-01 14:22 阅读:
核心提示:5月1日电,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醉驾飙车首次入罪、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一批法律法规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最受关注。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凸显人权保障 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再判处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

5月1日电,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醉驾飙车首次入罪、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一批法律法规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最受关注。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凸显人权保障

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再判处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

中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

这13项罪名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有专家指出,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同时,这种修改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贯彻矜老恤幼 刑法原则确定“75岁免死”

中国刑法一贯坚持对特殊弱势群体犯罪适度从宽处罚的原则,修改后的刑法新增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修改后的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这便是此前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七十五岁免死”条款。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明确老年人犯罪原则上不适用死刑,但附有例外情形,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的老年人犯罪也可以适用死刑。

此外,刑法还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人,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一律要适用缓刑,没有例外。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范围和力度,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不作为累犯的规定,并有条件的免除了其前科报告义务。

醉驾飙车首入罪 “马路杀手”将受严惩

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修改后的刑法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改前的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

此外,为了“醉驾入刑”条款顺利实施,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修改,并出台了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

食品安全犯罪加重处罚 最高可判死刑

食品安全始终触动民众的神经,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已刻不容缓。修改后的刑法删除了拘役刑,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也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罚金,也没有规定数额上限。

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同时加大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并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刑责。

刑法修正剑指黑恶势力 严打“保护伞”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涉黑犯罪的刑罚力度。修改前的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后的刑法将这一刑罚期限提高到七年以上,并处没收财产。(责任编辑:融合网)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11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110105527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
网站性能监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