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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库厂因盗版生存挣扎:应列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4-20 08:56 阅读:
核心提示:方正对此回应:具有商业目的的企业使用字体和普通公众使用字体是有区别的。据了解,在公众领域,大部分ffi软件都会免费预装多套字体。这些字体在软件销售前已经由软件开发商与字库提供商达成购买协议,因此也就不存

方正对此回应:具有商业目的的企业使用字体和普通公众使用字体是有区别的。据了解,在公众领域,大部分°ffi““软件都会免费预装多套字体。这些字体在软件销售前已经由软件开发商与字库提供商达成购买协议,因此也就不存在再次收费的问题。而宝洁公司这种复制、展览方正字库中的倩体字并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则是一种商业利益,而非公共利益。保护字库,期待法律发力

在字库知识产权维护上,中易中标、方正等厂商向记者抱怨最多的问题就是标准不一。例如在中易中标诉微软案件中,法院认定了中易字库是美术作品,而非软件;而在方正诉宝洁案件中,法院却认为方正的倩体字库并非美术作品。

“知识产权问题在网络环境下最根本的一个特征就是侵权特别容易,这种侵权是全方位、全天候、没有地域限制的,重复性很强、成本很低,而维权的成本则很高,存在维权时间长、程序要求严格、赔偿不足等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成员吴伟光向记者介绍,“字库及字体方面的一个特别问题是,司法实践中对它的保护还不统一,比如对单个字体是否给予保护存在一些分歧。”

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张平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字体的保护,每个国家的做法都有所不同。英国的著作权法明确将字体作为艺术作品加以保护,德国、意大利在工业设计立法中给予字体知识产权保护,美国对字库软件给予著作权保护。她还谈到,在我国有一些判决把字体作为美术作品,也有一些认为应该按照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目前国际上还没有把单个字完全排除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

吴伟光表示,字库及字体涉及4个方面:一个是单个字体;一个是字库,字体放在一起就是字库;一个是软件,字体到计算机里运行就涉及软件问题;一个是数据,软件经过电脑运行会转化成数据。“我认为,这4个方面都可以给予保护。按照法律,具有独创性的思想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单个字体也是一种表达,具有独创性,所以也应该得到保护。从产业、从著作权法律基本原理以及从公众利益角度考虑,我认为给予字体保护没有任何障碍。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谈到,字体设计的过程复杂而辛劳,在字体设计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理当得到尊重,应当在现有的国家法律制度框架下予以保护。一方面,字体可以作为美术作品中的书法作品得到保护;另一方面,还可以作为外观设计得到保护;此外,字体还可以作为数据库软件得到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广良认为,字体符合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可以得到版权保护。

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博士蒋玉宏建议,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应明确将字体列为著作权法或工业设计的保护对象。同时,应考虑对字体的合理使用范围和保护期限设置一个特殊的规定。作者:吴平 牛旭东 

(责任编辑:融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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